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3-16 11:33: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锦集五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锦集五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金庸,本名查良庸,他共15部作品: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外加一部短篇《越女剑》。情节大气,不做作,开局看似无奇,但随着情节的展示,人物纷纷涌现,情节编织精巧,乃大家心目中的偶像。

  而古龙为人放荡不羁,一生嗜好酒色,从小身世飘零,性格孤独沉郁,少年时期便嗜读古今武侠小说及西洋文学作品,一般多以为他是受到吉川英治、大小仲马、海明威、杰克伦敦、史坦贝克小说乃至尼采、沙特等西洋哲学的影响启迪,古龙自己也说过“我喜欢从近代日本及西洋小说偷招。”

  小说情节出乎常人想象,故事发展根本无法预料,惊险频出,着重描写人物的内心,擅写对白,并且妙语连珠。金庸小说有明显的戏剧化模式,而古龙则丢弃了戏剧化拐杖,情节难以猜测。

  我个人比较喜欢金庸武侠小说,武侠当然其着重点当然是在“侠”的身上,也就是一代侠客身上。在“侠”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品质,借用司马迁的话即,“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尼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

  也就是司马迁所总结的“侠客之义”,这是作为一个侠客的必备要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金庸笔下的侠客有情有义、至情至性:他们行侠仗义、锄奸扶弱,乔峰为了百姓的利益,他甘愿放下自己的仇怨并且舍掉自己的性命,乃一大侠也!他们有胆有识,有勇有谋,临危不惧,具有一种浩然磅礴、如长虹贯日般的正气。

  大碗喝酒,慷慨激昂,这是表面上的侠。而不计较恩怨,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危放下个人恩怨,这才是真正的侠。

  正因为他们有为国为民的信仰,具有传统的侠义精神,充满了浪漫的激情:轻生命,重然诺;锄强,扶弱,这是中国人血脉中的信念,所以我比较喜欢金庸先生的小说。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李欧梵先生是我敬重的海外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者,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当年读大学,第一次捧读《铁屋中的呐喊》时的震动和愉悦,及至读到他的《狐狸洞呓语》,始在语言的轻松机智和见解的独到深刻背后了解到欧梵先生“狐狸型”的治学方式和为人的性情,更添了一份学术之外的亲切。

  近来欧梵先生又有新著《我的哈佛岁月》面世(江苏教育出版社,20xx年5月第1版),我耳闻后忙找来一睹为快,同时也在关注网上报端的书评;其间有两则评论、商榷的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先是9月7日《中华读书报》上刊登了徐慈威的一篇《一流学者的“二流”著述——评李欧梵的新著〈我的哈佛岁月〉》,其后半月余,《新京报》“书评版”又登出了一则与徐文商榷的文章(9月23日,《“二流”学者的“三流”著述——兼与徐慈威先生商榷》),署名“舒平”。

  读完《我的哈佛岁月》,我原本想写点什么,一时没有下笔,正巧看到这两篇评论,还是把自己的一点想法写出来。这两篇文章的名字放在一起有点绕,先要解释一通。徐文题为“一流学者的‘二流’著述”,在文中有一段关于“刺猬型”学者和“狐狸型”学者的论述,坦言“我宁愿相信,事实上李先生也是一流学者”,同时他认为“李先生的这本《我的哈佛岁月》,即使不用学术的眼光审视它,充其量只是二流著述”;而题中的引号一方面表明引自原作,另一方面也隐隐体现了徐先生的善意。舒文名“‘二流’学者的‘三流’著述”一看即知化自徐文,舒平先生坚持称《我的哈佛岁月》是“二流”学者的“三流”著述,其实是以退为进的法子,说到底还是想让人承认《我》是“一流”学者的“一流”著述。

  舒平就这个问题首先向徐文发难:李先生在书中明确地说过自己只是“二流学者,三流作家”,(书中欧梵先生说的是和“西方传统中的名家”相比,“以世界大师级的'尺度来衡量”,“有时自嘲”,以此自况,这其实是看似自谦实则自负的说法),你非把他归入一流之列,莫不是想“借批判的对象来抬高自己”?进而以此猜测竟得出结论:“国内的批评界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有些批评家专门喜欢拿名人开刀,借此打通自己的成名之路,即使批评的对象不够一流,也非要把他说成一流,否则自己的批评便会显得缺乏分量”。看完这段话我大吃一惊,徐慈威的文章写得很是平和中肯,(相形之下倒是舒平的文章到处显得尖酸),我竟没有看出包藏了这样的祸心,忙按图索骥地把徐文又读了一遍,除了读出诸如“由于李先生骨子里是位学者,所以看似漫不经心的叙述,还是在在地透露出它所蕴含的或者说内敛的学术价值”等句子和为文的坦率真诚外还是没有其它——似乎是舒平虚惊了一场。

  其实舒先生的话也并不新鲜,是文坛上的故伎了,前几年有个沪上文人就惯用此术,把一切批评者都看作“攀援的凌霄花”,这种话的恶劣之处就在于以自己已获得的话语权力而制止别人开口,幸而不是欧梵先生本人;我看到这类话一向有些愤懑不平,时至今日居然还有人发此旧论,让人不免惊讶,不过听来既颇为耳熟,就不会如小儿女羞赧而退,还要照做凌霄花。

  舒平的文章存在两大问题,剖辨清楚,许多问题自然水落石出。舒文的第一类问题在于往往把一个问题推向极端,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这样就歪曲了徐文的原意往往导致谬误,他再紧抓不放加以发挥,结果讨论的其实不是一个问题;我无暇指出文中无数的逻辑漏洞,仅举两例。

  一例是徐慈威先生认为“以一个货真价实的哈佛教授而与哈佛女孩的妈妈去比试,去打擂,起点就不高”,舒平先生则说出这样一番话,“如果一个人总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喜欢将人分成三六九等,那就是思想有问题了”,“哈佛女孩的妈妈怎么了,人家能把女儿培养成才难道没有资格将自己的经验与众人分享吗?”前者提出的问题是欧梵先生作为在海外多年的学者、知识分子在书写个人记忆时应该具有怎样的精神高度,这种被期待的精神高度使得论者认为李先生不应以一个畅销书作家——哈佛女孩的妈妈作为参照(至于到底应不应该,下面会详细讨论),后者并没有在这个问题的本质上作出回应或驳难,而是粗暴地给对方首先扣上“总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喜欢将人分成三六九”,“思想有问题”的大帽子,然后是近似胡搅蛮缠的发挥,回头一看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什么时候前文中讲哈佛女孩的妈妈不能写书了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虽然小说中的梁山好汉最终造反失败,接受朝廷招安后更是成为朝廷鹰犬,奉命镇压其他造反者。于是,这便顺理成章地引起后世论者的争议,处不同政治立场或持不同价值观的人对《水浒传》有截然不同的评价。各派论者更是纷纷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一时众说纷纭,梁山好汉真是忠奸贤愚兼而有之。那么,梁山好汉们真如世人所说的一般,是真英雄、真豪杰么?籍此问题,我来说两句。

  梁山泊好汉均是英雄么?

  何谓英雄?出类拔萃谓之“英”,有长才不世出,洞烛先机,明察世事,卓卓然如鹤立鸡群,英姿勃发,可得其“英”字!

  “雄”者!父权千姓万家,志于九州,气吞海内,识人而又复容人。天下群豪无分男女老幼,甘愿纳侧栖身。如此霸气,吾得尊其“雄”!

  “英”这个字,说的便是有出类拔萃的大本领。“雄”这个字,则是鲁智深、林冲、武松等豪杰的大气概!

  少了“英”字,志向再大,也抑郁难作。反之,没了父权万家的担当,无论闯下多少丰功伟业,都只是自个儿淫乐业,百年后坟前凄凉,天下谁还会怀念他?

  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中,吾认为只有一个人堪当“英雄”二字,他便是“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宋江!看小说中如何描述?曾有一道《临江仙》赞宋江好处:

  “起自花村刀笔吏,英灵上应天星。疏财仗义更多能。事亲行孝敬,待士有名声。济弱扶倾心慷慨,高名水月双清。及时甘雨四方称,山东呼保义,豪杰宋公明。”

  而在浔阳楼的一首反诗,更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道尽平生英雄志!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全谋。恰如猛虎卧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又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面慢嗟吁。他时若逐凌云之,敢笑黄巢不丈夫!”

  天道不公,奸佞横行。宋江要造反,但他却无帝王之梦,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他本着一片忠义之心,矢志报效朝廷,帮助天子诛除奸佞,恢复朝纲。否则,他亦不会把晁盖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厅”,多次奉迎朝廷钦差,接受朝廷招安。并在招安后四出镇压其他不忠于宋朝的造反者,如抗辽、征方腊等。但他却非一味的“愚忠”,他不甘心当一个贴贴服服、碌碌无为的顺民。否则,他亦不会在何涛前往捉拿晁盖之前,担着“抄家灭族”的危险去通风报信,也不会在成为梁山一员后多次领兵攻打州县。

  宋江有英雄之志。他久有凌云志,胸中雄心万丈,一心要干一番大事业。奈何奸佞当道,最终落得个刺配江州,凌迟处死的悲凉结局。当他迫不得已,反上梁山后,仍然心系朝廷、渴望招安,为兄弟找一条理想的出路——为朝廷效力。

  宋江有英雄之气。他仗义疏财、义薄云天,常常救人于水深火热中,并赢得“及时雨”的美名,街坊邻里无不对他尊敬有加。当上梁山之主后,更是友好对待兄弟,四处招贤纳士;虚怀若谷、各取所长、严于律己。

  如此一条铁铮铮的好汉,难道不能称之谓“英雄”?

  宋江既是“英雄”,那么其他一百零七人呢?历来歌颂《水浒传》的人都把梁山人物说成是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的确,在梁山泊众多头领中,不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真豪杰,如鲁智深、武松等便是。尤其鲁智深,为了帮助素未谋面的金老头父女三拳打死镇关西!他这样做,丢了官职不说,还得连夜逃亡、削发为僧。此外,也有本性善良,但为奸人所害,不得不迫上梁山的好汉,如林冲便是这一方面的典型人物。

  不过,若细心考究。在梁山众多头领中,亦有许多是绿林大盗、土匪流氓出身的。他们有些人的行径实在难以称上是“好汉”。如十字坡孙二娘和揭阳岭李立迷晕过路客商,并拿来作人肉叉烧包(人肉馒头)。人家与你无仇无冤,你又何必作此上天害理之事?他们也几乎因此而害死宋江、武松和鲁智深。更有甚者是滥杀无辜、杀人如麻、强抢民女、逼良为娼。

  若要数梁山泊第一凶徒,那么黑旋风李逵真是当之无愧了!此人上应天罡杀星,生来似乎只为杀人。李逵在战场上奋勇杀敌,这是为世人所称道的。但当他杀得性起时,往往是敌友不分,乱杀一通。如果李逵在战场上错杀战友可以解释是混乱环境所致的话,那么下面三宗杀人事件实在是难以解释了。

  第一宗。李逵为迫朱仝上梁山,竟任意杀害沧州知府的小衙内。这杀害儿童本非好汉所为,更是有伤天理。何况这小衙内甚得朱仝所爱,弄得一向敦品仁厚的朱仝一见李逵便气炸了胸膛,势要与他拼个你死我活。

  第二宗。李逵为迫公孙胜上梁山,竟企图谋杀其师傅——罗真人!天幸罗真人身负惊世仙术,只见他脚踏七星、手捏法决,反而把李逵耍得团团转,也是对他的一点惩罚了。但李逵如此行径,当真是有违朋友之道,毫无义气可言。

  第三宗。正当三打祝家庄战事快要完结时,李逵竟把已和梁山泊达成协议并且正要把祝家三少爷擒献梁山亦示友好的扈家庄老小杀个精光!此一行径不仅残忍,而且违反了梁山与扈家庄的协议,有损梁山泊忠义之名。看来,李逵真是嗜血成性、掠杀成贪了。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那“一丈青”扈三娘在血海深仇前,竟还加入梁山泊,嫁给那个矮得像冬瓜似的“矮脚虎”王英!这……这也未免太不符合实际了吧……

  若问谁是梁山第一采花贼?除了“小霸王”周通强抢民女外,便要数这身居马军五虎上将之一,自号“风流万户候”的“双枪将”董平了。董平之所以上梁山除了因为被梁山军生擒而被迫投降外,主要还是为了抢夺东平府程万里的女儿。为此,他竟在平东府城破时径自杀害程万里全家,夺其女儿!由此可见 ,董平实在难以称得上是“英雄”,他的所为比起垂涎林冲妻子的高衙内来说,真是有过之无无及。

  看来,梁山泊中真非人人皆是英雄好汉,但这也恰恰反映出中国古代农民造反者真实的一面。他们往往有两面性,亦侠亦盗。在品流复杂的造反队伍中,有为势所迫、铤而走险的善良百姓;亦有生性强悍、愤世嫉俗的好汉;更有穷凶极恶、凶残成性的恶匪。

  可是,人是会变的,这需要一个过程。当那些绿林大盗加入梁山泊,成为一直“替天行道”的起义军,性格变会逐渐改变,再也不干那种打劫村坊、伤天害理的'勾当,以免有损梁山泊的声誉。于是大魔头便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津津乐道的大豪侠!正因为有这个过程,才造成他们的两面性。

  吾幼年爱读此书,总认为这个世界便由乾坤利剑劈成两瓣一般,从此正邪黑白,是非对错便含糊不得。如今吾虚长十七,重读此书,方知这复杂的世界亦可存在亦正亦邪的人,亦有一个黑白参杂的地区——灰色地带,供那些在江湖中身不由己的人小憩一会儿、喘口气。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对与错、忠与奸!有的只是真理与强权的长期对抗罢了!人生,总是充满无奈与惊喜……

  以上乃吾读《水浒传》后的一点感想,愿与大家分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表弟很喜欢凡尔纳,第一次听到凡尔纳还是从他的嘴里,当时他正如痴如醉地看《海底两万里》。表弟从小就对天文地理及异域文明有着极大的兴趣,我记不清《海底两万里》是我自己借来读的还是他将给我听的,总之一个非常具有想象力的小说,同时作者的渊博知识也让我叹服。

  这次看《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很大程度上基于以后与表弟可以更有谈资,不过之前我一直把书名看成《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所以,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定是关于一位非常美丽且勇敢的女孩的故事,至少也是像长袜子皮皮那样传奇有趣的故事。当然,我错了,一直看到第57章,我仍然没有感到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格兰特小姐有多少出场机会,是的,我脑子里一直有一出戏在上演。然后,我翻到封面,思索这书凭什么叫《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然后发现是自己搞错了,不禁暗自惭愧,但马上又觉得好笑,因为故事里也有一个同样粗心大意但学识渊博幽默风趣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

  总的说,故事很引人入胜,因为我用了6个小时一口气将其读完。幻想自己也是邓肯号上的一员,随着温柔善良的海伦夫人一道参加环球旅程。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我对外国小说一直不大提得起兴趣,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我总觉得有些地方写的过于粗糙,比如写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些许格式化,而最让我觉得骇然的就是在一行人被土著人掠去两位女士面临可能的灾祸时,玛丽突然向约翰船长表达了自己的一片深情。在之前的描写中丝毫不见二人有何交集,就算玛丽对英俊勇敢的船长暗自动情,也应有一定的铺垫吧,个人觉得过于突兀。这个不晓得是翻译的原因,还是凡尔纳把大量的笔墨放在了各种惊险场面的描绘上面。即便是对惊险场面的描述,也有些过于简略,如看到的景色,经常出现“各色珠宝”、“各种鸟儿”等等,对没有去过的异域,我实在无法想象这“各色”究竟是哪些色。故此,我怀疑我看的可能是精缩本,有看过原版的可以提示一下我。

  除了关于写法上的'一些疑义外,我还是认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一部很好看的小说,特别是如果你对地理比较了解,更会有一种亲临其境游历世界的奇幻感觉。洪水、地震、飓风、狼群、鳄鱼、闪电、流窜犯、吃人的土著等等真可谓是险象环生,当然最后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格兰特船长获救,格兰特小姐嫁给了约翰船长,罗伯特成长为一名年轻的水手,就连糊涂的巴加内尔都得以和少校的表妹成婚,真是一片喜气。

  但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并不是海上的航行部分,我尤其喜欢的是在潘帕斯草原上的那一段。自恋一下,高中地理关于潘帕斯草原的部分我几乎没失过分,总感觉那是一片祥和富足的草原,似乎那里的牛羊都肥的流油,牧草都绿的刺眼,和我的家乡内蒙古草原的辽阔一样对我有着无限的诱惑。然在这片草原上,爵士一行碰到了一位当地的土著,塔卡夫和他的骏马——桃迦。我真的是无比的羡慕塔卡夫,桃迦一定是一匹神马,屡屡帮助主人突出险境。这让我想起了儿时记忆里的一部动画片里,有一匹白色的神马,那么温柔善良却却屡屡遭到坏人的攻击,但她从不仇恨,总是以德报怨的去感化那些坏人,想想都无比温暖。还有一部小说里关于骑兵连解散,老将军与坐骑一一惜别的场景。对了,还有《狼图腾》里保护羊群的儿马子……

  也许是骨子里的蒙古血吧,最后总要联系到辽阔的草原,蓝的天清的水,大片的羊群、牛群,更少不了的就是牧人和他的马,当然还有蒙古犬。虽然扯远了,但我还想多一句嘴,我从来不觉得蒙古犬比藏獒差,和藏獒相比,蒙古犬不仅凶狠善战,更通人性。

  扯回来,我偶尔也会想,如果有一天我在鱼肚子里发现一封求救信,我会奋不顾身地前往地球的另一端救援吗,然后我马上告诉自己,绝对不会,那对我,永远都是不可企及的梦。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读了《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我觉得阿里巴巴很聪明很勇敢很善良。

  他面对危险也很冷静,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大盗们,最终获得了很多财富,并且他将那些大盗们抢来的'不义之财分给邻居们,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面对危险时的冷静、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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