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读后感的作文合集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学到了许多有趣的'动物常识。
诡计多端的列那狐无论身处什么险境都可以化险为夷。
它装死骗鱼贩子、让老狼叶森格仑把尾巴伸进冰冻里钓鱼结果变成了没尾巴的。
列那狐是只狡猾的狐狸,让人喜欢又讨厌。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写了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为了能完成丈夫的遗愿,不辞辛劳,精心培养它的“超狼”。但是它的宝贝:黑仔、蓝魂儿和双毛陆续去世了。紫岚在连续失去三个儿子之后,痛苦不已,心灵受到重重打击,渐渐衰老之后,被赶出了自家的石洞。最后紫岚为了保护自己唯一的女儿,牺牲了自己;第二个故事:有一只狗叫大灰,长像似狼,被阳光马戏团收养。后来,它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不惜一切,牺牲自己。
这两个故事太感人了!啊!他们一个为了完成丈夫生前的遗愿,一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就是为了做自己愿意做的事,而做出勇敢坚强的举动,真是令人佩服!
读了这本书之后,妈妈又告诉了我一个感人的故事。那就是我的舅奶奶的故事。舅爷爷很早就因为土方崩塌,而意外死亡,留下两个年幼的表叔与她相依为命。在村里所有人都以为舅奶奶会抛下两个孩子而去改嫁时,舅奶奶却没有这么做,而是靠着自己双手给两个孩子撑起了一片天。她白天去做泥水匠的小工,晚上就领工艺被回来做,累了就趴着睡一会儿,醒了继续做。就这样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艰难度日,但是人情往礼却都和其他人一样,仿佛一切都很好。日子再苦再累,舅奶奶都不怕,因为她有着自己的理想、目标。可是古话说得好;“寡妇门前是非多”。哪个男人要是和舅奶奶多说几句话,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人。在这种农村世俗的压力下,舅奶奶不仅要承受生活的压力,还要受到世俗的言论压力。但是舅奶奶的两个儿子是组里第一个走上重点高中、考上大学的人。表叔也因此成了妈妈天天挂在嘴上激励我的人,说“表叔知道锅是铁打的,我就知道败家”。现在才明白舅奶奶就像文中的'主人翁一样伟大。
《狼王梦》这本书和舅奶奶的感人故事同时让我深刻明白了几个道理:
一、做人要一诺千金,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该认真完成,不管付出多少艰辛,都要做到守信。
二、父母对孩子永远是付出。父母从不计较孩子的过错,为了孩子哪怕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体现出了爱的伟大。
三、忠心耿耿,从小妈妈就和我说岳飞如何精忠报国,还有杨家将等的故事。一条狗都知道忠心于自己的主人。我们也应该学习忠于自己的国家。
四、生活要有目标。只有有理想、有信念的人,才会有斗志,才会坚定不移的为了自己所想、所盼去努力奋斗。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不客观地说,真正的好书早就被人看烂了,可是还是有人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地反复研读。事实上,一本好书也的确需要被这样被反复地读。也许你会说你看完了《偷影子的人》,就可以发朋友圈宣布自己已阅,却唯独没有发现其实书里并没有出现过主人公“我”的名字的话,那么也许这本书并没有让你读懂太多。
每个人内心都有着自己不可与他人分享的秘密,但是当诉说内心需求的器官闭上了之后,表达情感的眼睛也同样拒绝使之流露,那我们还能通过怎么样的表达,来诉说自己呢?在不知是否算得上幸运的是,作者发现了这样的一种内心需求,并在这本书创造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的主人公凭着自身特殊的影子能力,为我们倾吐内心压抑的那一面划开了一个口,情绪和秘密便通过这个开口慢慢流淌,通过作者温柔细腻的手,呈现在了我们眼前。
故事开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采用了孩子的口吻来为我们展开情节。而孩子的眼里,是因未经世事、未被环境打造过的世界。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对待一些事情的态度比那些自以为经验丰富的大人都认真地多。“我”在目睹了原本恩爱的父母离异过程之后,在班上也因为被情敌嫉妒而处处被针对。这在大人看来,也不过是换个学校,换个环境——你在原来的学校都可以好好适应这个学校也一定可以的。看似充满信任实际却是糟糕透了的不被理解的孤独感。“我”也的确很懂事,也没有闹,在对一个孩子来说的糟糕困境时期,认识了学校的警卫伊凡。
伊凡看似普通实际上却很与众不同:他虽然是个中年男子却保留着孩子的视角。或许更有人认为,这个人是“我”在孤独中虚构出来的人物也不一定。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可能,伊凡的的确确说出了一些一般成年人不会说的话,以及一般成年人忘记的孩童心理。他依旧记得自己年幼时恐惧黑暗,而不是像很多大人那样,在成年了克服黑暗之后,便再也不记得曾经面对黑夜的幼小、以及无助。他依旧保留着不愿意长大的心,并劝谏“我”写下长大后绝不会说的话给自己。他也依旧小心翼翼地守护这内心的秘密:在一场大火烧毁了他妈妈的信之后,告诉“我”那是他素未谋面的妈妈写给他的信。但是最后“我”却在不经意之间偷走了他的影子,并从影子里知道了其实伊凡的妈妈从未给他写过信,那些信是他用幻想中妈妈的口吻写给自己的……没有母亲的童年是伊凡无法填补的伤口。
被偷走的影子里诉说着影子主人内心深处的秘密……影子里有马格不愿意面对的事实,有苏菲不被父亲认可的不甘还有吕克的未来……这些无不侵蚀我在接触这个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变得坚固的内心,这些无不呼唤着我已快沉睡的孩童般的灵魂。笔者看完不禁扪心自问,从孩子长大成人,在大人的世界规则中受挫之后,自己又放弃了多少原本的内心追求和原则呢?我一直以为做个很酷的人就是不需要对自己感到愧疚,但又觉得只要内心有着不敢或者不愿与人诉说的秘密并深藏压抑于心,那就是对自己莫大的亏待。
既然,我从未有勇气去打败过它,但是我却为何不去学着去大大方方地去面对并学着接受它呢?如果,有一天你能够坦然接受内心的秘密了,那么这个秘密就不会再因为不能被诉说而恸哭,也不会再在借由影子逃到他人身上倾诉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首先被这本书所吸引的地方是这个书的名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一这个题目我的心中就产生了许多问题。比如:是谁从谁的世界里路过?是作者嘛?还是别人呢?所以,我心中就带着这些疑问进入了书的内容。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嘉佳。里面的主人公都是在社会上奋斗的一些年轻人,然后获得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但最后却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白头偕老,总是有许多的挫折。但他们却都被这些挫折打败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有印象的是猪头。我当时看到这个名字也觉得好笑,叫什么不好,为什么却偏偏要叫猪头呢?难道他是猪八戒的转世?但当我看完他的故事的时候,心中又有些佩服他。我记得一个关于猪头的片段,就是猪头的恋爱。猪头喜欢上了比他大的一个师姐,她叫崔敏。可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是崔敏室友的两千块钱丢了,她说是崔敏偷了她的钱。后来崔敏就被公安局带走了。猪头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非常地生气。他相信这钱一定不是崔敏干的,后来他四处打工,借钱,有了这两千块钱,正准备还给那个人的时候,他发现那个人已经转校了,他再也不能给崔敏洗清嫌疑了,崔敏也被放出来了。后来他们两个就在一起了。我很喜欢猪头的这种性格,所以我对他最有印象。
还有一个;令我感动的故事是茅十八和荔枝的故事。陈默和茅十八是很多年的好朋友。后来茅十八向荔枝表白了。茅十八在表白的时候很紧张,手抖的差点连戒指都没有戴上。后来在荔枝过生日的时候。茅十八送给了她一台导航仪。这可不是普通的'一个导航仪,是茅十八修改了很多次的。那导航仪的语音全部换成了茅十八的声音,还特别幽默风趣,还有点吵。可过了几年,茅十八和荔枝分手了。荔枝把所有东西都整理在了一个箱子里放在了酒吧,想要还给他。但茅十八却没有勇气来拿。陈默看到了那台导航仪,去到了茅十八当初向荔枝表白的地方,一路上,那台导航仪都喋喋不休地说。当陈默到了那个地方的时候,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情景,不禁潸然泪下。
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几乎都是在深夜完成的,他有些只是随笔,或是涂鸦,但他只是想给喜欢他的人一点点力量和鼓励。
当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开始时的疑问就全部没有了,我知道了这个人不是作者,是作者心中幻想出的人物故事。他是为了鼓励那些喜欢他的人。
我觉得作者的出发点是好的,把自己也想象成人物中的一部分,从而更贴切地描绘出这些情节,吸引读者的兴趣。这本书的名称也很引人入胜,想让人一旦究竟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也是别有用心的,如果不去阅读这本书的话,我真的以为是作者从某个人的全世界路过,我很喜欢张嘉佳写的这本《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书的作者是E·B·怀特。我给大家简略描述一下这本书。
路易斯是一只天生就哑巴的'雄性吹号天鹅。所谓吹号天鹅就是因为它们叫声嘹亮而得名。萨姆为了能让路易斯说出自己的想法,所以让路易斯进学校学习。在老师的帮助下路易斯学会了从黑板上写字。路易斯回到家乡以后以为可以和其他伙伴交流了,可是其他天鹅不认字,他还是没办法向他心爱的雌天鹅塞蕾娜倾诉衷肠。为了帮助路易斯,天鹅爸爸从乐器店里偷来了小号,路易斯觉得要赔偿店主的损失,所以就去打工了。过了十个星期,路易斯挣到了足够的钱让爸爸给店主送去。路易斯认真的练习吹小号,终于吹出了心底深处的歌。乐声不禁打动了塞蕾娜,也赢得了人们的赞美与尊敬。
通过读这本书,我得到了许多收获,我非常佩服路易斯。我要向路易斯学习做事情要坚持不懈,发扬优点,改正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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