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作文

时间:2022-01-14 11:02:12 散文 我要投稿

散文作文汇总7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散文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散文作文汇总7篇

散文作文 篇1

  “嘟…嘟…”,清晨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将熟睡中的我叫醒,迷迷糊糊的看来一眼屏幕只见上面显示“妈妈来电”,一瞬间睡意全无。

  装做已经起床,我接通了电话:“喂”。

  “小恒,醒了吧?”,电话的另一边传来父亲的声音。

  “嗯,爸爸我已经醒了”

  “哦,早晨的天气很好,早起锻炼对身体有好处”

  “嗯,我已经起床了”

  “这几天你那边的天气如何?晚上早点睡觉,白天早点起床,早晨的空气很适合看书…,你身体都还好吧”

  “嗯,我们这边天气很好,晚上我睡得很早,早晨的确很适合看书,我身体很好”

  ……

  父亲,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高高的个子,坚韧的脸上一双明亮的眼睛炯炯有神,仔细观察里面似乎充满了无限的智慧和。岁月无法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只能让他坚韧的脸庞变得越发尖锐,明亮的眼睛变得更加明亮。在别人的眼中父亲是一座永远坚韧挺拔的大山,在我的眼中父亲是一位慈祥的老师,是我从小避风的港湾。

  父亲做事很认真。同样一件事情,在我们眼里看到的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到了他的眼里就变成一件大事。所以我一直认为父亲的眼里每一件事都不是小事。也许就是因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所以父亲做的每一件事都做得很好,这是我无法追赶上的。看父亲做事的专心,我知道了什么是认真,那是将整个身体融入进事情里面去,似乎他已经转变成了事情中的一分子,不可自拔。父亲常常教导我们做事情要专心致志,不可一心二用。也许是受到父亲的影响,亲人们都说我“很像我的`父亲”。

  自从来到贵阳读书我就很少回家,一来是路太远,二来是路不好。回老家走的是山路,弯弯曲曲的山路何止十八拐,回去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汽车了,现在只要一想到汽车,整个人机会感觉不舒服了。所以一年时间里就只有暑假和寒假回家,这样算下来一年里就只有几个月时间和家人团聚。

  家里父母除了照顾年迈的爷爷奶奶还要想办法挣钱供我们姐弟四人读书,还好爷爷奶奶有大伯他们帮忙照顾,所以父母的重担不在那么的重。但是为了让我们姐弟四人将学业继续下去,四十多岁的父母不得不远走他乡到遥远的城市去打工。因此,一年里我们只能在春节那几天和父母团聚。

  也许是路途很遥远,也许是要帮老板看厂房……,所以父亲连过春节都没有回家。我想,我应该猜到了原因。掐指一算,已经有三年没见父亲了吧,总感觉每次的电话是那么的短暂。

  电话已挂断,父亲的话语还留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这些话可能一生都无法忘记。

  父爱是无声无息的,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洒在我们身上;父爱是无私的,为了孩子远走他乡;父爱是坚强的,摔倒了只会让自己在原地爬起来继续走下去……

  父爱,是言语表达不清的。

散文作文 篇2

  昨晚半夜醒来,一时不能入睡,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柔美的夜色,突然感觉以往从来没有哪一个时刻这么真切地触摸到我生活的环境。也可能是最近看《王安忆散文》比较入迷,其中的一些文字和印象就像刻在了脑海里,有一些甚至沉淀成为我思维的底色或者背景,启示我用另一种视角来观察世界,用另一种心思来感悟生活。

  王安忆的散文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的真诚和踏实,她总是不急着告诉读者任何的说教,而是用朴实无华的语言、细腻到极致的笔触一点一点揭开生活的面纱,让人们能按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的`打量身边的生活,看到最后,终会让人发自内心的感叹:确实如此。“生活是汪洋大海,要去捞它,之后用碗,用瓢,用盆,用缸,终能得水几多?应该变成一条鱼,游入水中,自由自在,整个大海便都获得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也凸显出王安忆写作的最大特点,那就是于平凡处见不平凡,总能让人在平实自然的话语中悟出生活的真谛。

  王安忆也是一个用字用词的高手。《街景》一文中,写上海的一条街上的居民特别喜爱在街面活动,老人坐在小凳上剥豆,小学生搭一张方凳写作业。打牌的,吃饭的,乘凉的,晒太阳的。“生活就从门里蔓延出来,摊到了这里。”一个词“蔓延”,一个字“摊”,就让老街的生活有了动感,有了更深的意味,也流露出作者对这种平凡生活的敬意和爱意。《多和少》中,说离家在外的时候,身边只带一本书,看,是它,不看,也是它,就只得看,“喂喂眼睛”。一个“喂”字,既显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看书的迫切,就像一日三餐一样不可或缺,又流露出只有一本书的无奈和遗憾。还有一句,“书要少,就只得这样骨头里榨油地看。”多么精辟又生动的语言!《阅读的心境》里描述的:“文字,建筑起的生活,它需要最大限度地集中注意力,借此才能转化为声色情景。”整句话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语,但这句话却是跌宕起伏,紧凑有致,富有美感,而且赋予“文字”一词以动感和立体感,也更容易让读者产生共鸣。

  当然,王安忆作品的精妙不是如我这等无名之辈只靠一天两天的阅读就可以参透的,这也只是我对王安忆作品的感悟之冰山一角,谨以此来激励自己,要好好生活,多多读书,时时学习,以慧心为舵,以文字为船,在生活的海洋中游历,提高生活的品质,提升自身的价值。

散文作文 篇3

  夏日炎热,太阳的光线照射到我的眼中使我感受到了夏日那耀眼的日光。

  我倚着窗牖,注视着窗外的一切,时不时有一丝微风吹来,让人感到一丝清凉,额头上的头发也时不时轻摇着。而天空上的白云却飞快的飘荡着,在不断的变化形状,一会像大象,一会像狐狸。瞧,那朵白云在那太阳的照射下仿佛像教科书上的凌霄宝殿吞吐着瑞气,仿佛夏日的日光只是为了衬托出它那耀眼的姿态。白云也只有在夏天才能让人看着内心就感到平静,就像陶渊明的《归园田居》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样的心境。

  炎炎夏日中不只有一望无际的天空,还有风,永不停止的风,它没有颜色,没有形状。当风吹来的时候天地万物都因它而改变,树木不停的摇动,而它的树叶则发出“沙沙”的响声,表示对风的`臣服,鸟儿会啼叫,旗幡会随风舞动,表示欢乐。云儿是对风最信仰的人,它会改变自己的形状,跟随着风飘向远方。而风对人来说只能表示友好,有了风人们会感到清凉,变的愉快。风在夏天的时候是万物的首领,人也不例外。因为人在夏日中忍受不住炎热,而风能给人带来清爽,然而只有一个信念不会被风吹走,那就是人们在夏日的炎热中仍想要在夏天干各种各样的事情,那份信念一定能排除夏日的炎热,那时夏日的炎热只不过是夏天生活中愉快生活的调料,而那夏日一定能够成为你最珍贵的回忆。

  夏日中的任何美好事物,任何一个充满回忆的故事都能让你内心感到幸福,感到清凉,感到平静,感到和谐,不想去争吵。当你看向夏日中的天空你就会感到世间到处都有着美好的事物,那一定是平淡的滋味吧!

散文作文 篇4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作文 篇5

  只记得他叫帅,人也与名子一样的帅,当时村里的姑娘没有一个不喜欢帅的,没有一个不想嫁给帅的,我叫翠儿,最喜欢帅喊我的名子,动听的似高山上流水,“哗哗”的似弹奏的琴弦,美妙的似春天里的莺歌燕语,还有我最喜欢山上的野杜鹃,只因帅求爱时他举着的不是玫瑰,而是家乡山上到处开放的野杜鹃。

  不会忘记,也许忘记了所有也不会忘记那动我心扉的声音,可是突然就再也听不到了,什么也听不到,看不到,我不知我怎么了,我不知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我究竟在哪里?我去了哪里?去了何方,我弄丢了自己,丢在了哪里?谁来告诉我?只看到满山遍野的野杜鹃,红艳的让我忘记了所有,可帅我却记得,只记得帅,只有帅了。

  帅至今也忘不掉当年的翠,是位村上的美丽姑娘,她更是心底善良又能干的好姑娘。当时自己家庭很穷,连吃也成了问题,翠总是偷偷的从家里拿些吃的东西给他。在一起干工作,一起吃食堂,就把饭票省下来送他,帅想到这些心里就幸福的回到了初恋的甜蜜里。那时每次约会就约在开满野杜鹃的山坡上。

  多么美,多么柔,多么的爱着你,翠儿,娶到你今生再无悔,爱你一生今生最甜蜜,再也无遗憾,帅回忆起与翠相守的日子里,是如此满足,如此甜蜜。一束野杜鹃举在你面前,嫁给我吧,翠,我一辈子与你相守相依,不会离分。

  可是就在婚后的那一天,已经成为5岁孩子母亲的翠,在上山采山果时,不小心从山涯上摔到了山谷底。摔在谷底的翠手里还紧紧握着一束野杜鹃,当帅听到了翠摔到谷底的消息,真如五雷轰顶,一时间找不到了心的归路。完了,天塌了,地陷了,从此再也没有了自己。翠儿,伤到你身伤,却伤的可就是我心儿呀,就是我帅的一颗心生生被摘走了,你让我可咋活下去,咋过下去。

  经过抢救,翠儿总算留下了一条命,可是从此却成了植物人。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名词,第一次看到总是那么欢快的翠儿如此安静,一直为家忙里忙外的翠儿,第一次这样的安静,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安静的如处子,如不存在的'一朵梦里花,水中月。从此再也听不到翠儿的欢声笑语,再也看不到那美丽的身影袅娜在村上,田野,家里家外。

  帅虽然很难过,但又很庆幸,无论怎样留下了翠儿的一条命,只要有命在,就有希望,就很幸福也快乐,因为能与翠儿生活在一起,能与翠儿相守相偎依,这已经很感谢老天了。

  帅从此恨细心的照顾着翠儿,他为了能给翠儿好的生活好的医治,总是去努力的工作,多赚些钱,去为翠儿买药,买吃的用的,每天帅都会给翠儿擦身梳洗打扮好再上班,每天都去山坡上给翠采回一束野杜鹃回来,举给翠看,翠喜欢吗?快起来接着呀。懒丫头,还躺着吗?帅只要回到家里来就不耐其烦的与翠儿说话:翠儿,我回来了,今天工地上活不累,我下工去给你买了喜欢吃的排骨,我这就给你炖,怎么?要吃红烧的,哈哈,越来越会吃了,看电视看的吗?哈哈,好,我去做,你看会电视。好好看,一会吃饭时给我讲讲把花收好,看被人抢去了。

  帅总是这样对翠说呀说呀,说从前一起时的熟悉的话题,也总给她讲一些外面的所见所闻,边讲边给翠儿按摩推拿。为翠帅专门去学了按摩推拿呢,帅一天也没间断过,每天都给翠儿做按摩推拿,再累再辛苦帅都给翠儿擦洗翻身。天气好时就推翠儿去村上走走,去小河旁,去小学校,去池塘边,去他们曾经常去山坡上看满山的野杜鹃。总是在那些地方多多的与翠儿讲话,一点也没把翠儿当成植物人,帅心里总在想,迟早有一天翠儿会醒过来的,相爱的人儿心是相通的,他总是感觉翠儿明白他讲的话明白他为翠儿所做的一切。也不知多少人劝过帅放弃翠儿吧,再找上一个女人,好好过日子,下有小上有老,又得照顾一位啥也不知的植物人,太苦自己了,何时才是个头呀,就算再娶别人也不会说什么的,翠儿是不可能醒过来了,你能照顾她成这样很不错了。

  可是帅却微微的一笑算是答复,他不想与好心劝他的家人与朋友争执什么,他总是那么的坚信翠会醒过来的,一定会的,就算是永远不会醒来,可有翠一丝气在,他就要与翠生活在一起,不会离开他心爱的翠,也不会放弃对翠的治疗。更不会去想别的,因为在帅的心里只有翠,再谁也别想走进他的心里来的。

  这些年帅从来也没有放弃过对翠的治疗,因为经济上紧张,不能买贵重的药物,帅就到处打听民间的一些小偏方,吃些中草药,最重要的就是知要回到家里,他就不厌其烦的与翠说话:真会享受呀,总躺着,也不起来帮帮我,说哪天起来帮帮你的帅呀,哈哈,看看咱们的儿子也这么大了,快醒来吧,要不醒来你都不敢认他了,再不醒来,咱孙子也有了,看你羞不羞。看看我给你采回的野杜鹃,能开个小花店了,也不感动的起来吻我下吗。翠,能听见是吧,别急慢慢来,我能等,一值等你,等你醒来,等你站起来说那句:帅,我好爱你。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无论寒署也无论春夏秋冬,更无论有病无病,帅一直坚守爱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对别人誓言在嘴上,在纸间在笔墨里,而对帅来说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在日子里,在每时每刻的生活里。一天天,一夜夜,一万多个日日夜夜呀。

  春去秋来,白驹过隙,一晃三十年,那晨野杜鹃开满山坡下,那晨鸟鸣树林,那晨与其它的早晨没什么不同。可是躺了三十年的翠突然就看着帅说:你是帅吗?是吗?

  正在给翠穿衣的帅惊在了那里。

  “翠,是翠在说话吗?再说再说,快说呀。”

  “看你怎么突然老成这个样子了,不是同睡在一张床上,我说啥也不敢认你了。”翠说着,就笑了,笑的如花朵一样甜蜜。

  帅也笑了,就拿过镜子:“别光看别人老,看看你自己还比我年轻许多吗?”

  翠看着镜中的自己,更加惊讶了:“我怎么也突然变成这样子了,咱不是在做梦吧?”

  “是做梦呀,只是你这梦过长了些,三十年呀,一万个日日夜夜,总算醒了,醒了就好,比啥都好呀。”

  “哦,是帅,野杜鹃花,好香呀,你采给我的,我记得你求我嫁你时就是举着这样的花。”

  “花还是那束花,人儿却怎么突然老成这样子了?帅,告诉我,我们怎么了?是不太相爱了 时光老人嫉妒我们,让我们一下就过完了青春年少,一下就到了老年,好实现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说吧。“

  “哈哈,翠,真聪明,我的翠,你还是我的那个翠呀。”

  听到母亲醒来的消息,他们的儿子小凯立刻就抱着自己的儿子赶了过来,小凯结婚也五年了,为了帮爸爸照顾母亲,结婚后他一直同父亲住在一个院子里,没有分家另过。

  翠看到小凯却一点也认不出来了,反而问:”小伙子,你是哪来的呀,怎么抱着我儿凯呀。翠把孙子当儿子了。”“妈,这是你孙子,我是小凯,你总算醒了,妈,从我记事起,你就一言不语的躺在床上,只有爸爸不厌其烦的对你说这说那,你一点反应也没有,妈,你今天总算说话了。”

  帅早就激动的直流泪,一个劲的说感谢老天,感谢老天,可当翠明白了一切后,她却再也忍不住,流着泪水说:“他爸爸,这些年你受累了,你没把我扔了,一直守着我,我没嫁错人。”翠举起那一束束野杜鹃:“帅,愿意娶翠吗?”

  “哈哈,不愿意又怎么可能,被翠赖上了,一辈子也不够呢,怕是她又去月老那预约了来生吧。”

  三十年,一万个日日夜夜,是怎样的情怎样的爱?帅与翠平常的在人群中根本找不出他们来,他们只不过就是一对很平常的夫妻。帅却用爱谱写了一曲生死相依的永恒的爱恋,何为情?何为爱?不离不弃,永远相守相依,永远坚守着爱,平淡而执着,浓烈而坚贞,这就是爱,这就是情,这就是人间最真最美的爱。

散文作文 篇6

  都说无我不文章,用我手写我情,用我笔写我心,散文更是如此,一直以为诗,词歌赋,乃至散文都是抒发情感的最好章体。

  然而每一次的文学创作都是以感情为基础萌发的意境与内涵的衍生与升华,才会产生文学艺术美,而新柏拉图派的哲学家普洛廷说,“美的观念是人的精神所具有的,它不能够在真实世界里找着,自己的表现和满足,就使人造出艺术来。”也就说艺术的美感着重表现在自己精神领域的一片净土上,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

  我在以往的写作生涯中往往把自己当成一堆抽象的“名词”这种“名词”是不着边际似近似远的,没有实感,象冷清的月光,闲散的湖水,蒙蒙的雾,沁人心脾的茶花,看似一种种名词,概念,词藻,一担拼凑起来就感觉模糊不清。

  每当自己发表一次作品,都会自信满满的,这说明我的.作品得到了自己的满足与肯定,然而每次作品点击率低,无评论,不被人推荐,或者无人观看是,变的忧心忡忡,立即怀疑我的写作水平低,我的作品不好,很不幸我得了诸多文人的通病,优柔寡断,随波逐流的性格。

  自己喜欢文学,属于那种雾里看花的那种喜欢,总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把这种抽象的喜欢,暂时当做懵懂的起源,起初我写作的时候总是因过于注重意境,以为优美,华丽,才是文章的核心,忽略了情感与内涵的必然性,如同诗一样,起初喜欢咏风弄月,吟诗作对,现在看来我不过是在附庸风雅,诗,散文,词,赋,小说,虽都有涉猎,都懂一点,又似乎都不懂,仅仅以为各类学术常识我都知道一点就误把自己当成文学领域的人,实质上对任何一种学问都没有系统的研究,真正的心得。

  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我渐渐的向文人靠拢,成了一个无所用之的人物。写着华丽而庸俗,优美而空洞的文章,真正文学的智识与含义,只怕是我还没有掌握半分领域,文人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个百无一用的人而已,虽有自己的见解却没有真正的智识,弄以花前月下或风景宜人而白描风景,或之乎者也而咬文嚼字,或哀哉秋兮而自叹自负

散文作文 篇7

  高三,这场风尖上的奔跑,我不能停下,停下就会被梦想遗弃。奔跑,拼尽全力地奔跑。所有的困难,所有的酸楚,所有的委屈,在胜利的那一刻都会烟消云散,留下的只会是会心的一笑,只会是充实得今人舍弃的回忆。无论处境多么不容乐观,都要坚信,只要还有最后一分钟的时间,就还有60秒去创造奇迹!

  要对得起自己

  每个人都必须当机立断,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当知道自己已经走错方向时,就要及时的.回头,转向正确的方向,才会达到理想的目的地。如果明知错了还要继续走,最终会一败涂地。人活着,就一定要努力的对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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