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作文

时间:2022-04-03 08:19:09 散文 我要投稿

关于散文的作文集锦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散文的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散文的作文集锦6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人喜欢收藏字画,有人喜欢收藏文献,有人喜欢收藏钟表……而我却收藏了一段呼噜声,那是我最珍贵的藏品。

  有人说,大爱无言,至爱无声。而我收藏的却是一段有声的爱。

  小时候,总喜欢和爸爸一起睡觉,因为那让我感到很踏实。我总喜欢把头埋在爸爸的臂弯里,然后双手双脚紧紧夹在爸爸身上,因为爸爸身上肉嘟嘟的,幼时的我只觉得很好玩,心里有一种难以名状的舒坦,只想就这样一直睡下去。爸爸也总是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打着呼噜睡去。

  于是,这呼噜声便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长大后,因为逐渐难以忍受爸爸惊天动地的呼噜声,我已经六年未和爸爸同睡了,并且,晚上我总把房门关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哪骇人的呼噜声搅了我的美梦。

  前不久,我去参加外省单招,爸爸执意要陪我去,他说这是父母的责任。

  我和爸爸同睡一个房间,白天考试,晚上就在房间着休息。夜色渐浓,爸爸早已酣睡,并发出了他标志性的呼噜声,声音震耳欲聋,还不断变换着音调,窄小的房间好像也在随着爸爸的呼噜声颤动。

  然而,我此时却在想,是的,爸爸他累了,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此时此刻,爸爸的呼噜声仿佛天籁般动听。虽然我们之间隔了一条走道,但是我们的'心却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大爱无言,至爱无声。爸爸以他无私、无言、无声的爱,悉心地养育了我十九年。父亲,这两个简约而不简单的字眼,使我肃然起敬。

  夜,静得出奇,只听到爸爸的呼噜声。这是我多么熟悉的声音啊。正是这声音静静地陪伴了我十九年。这是我幼年时的摇篮曲,是我生长的音符。将来,它还会陪伴着我奏出我生命的最强音!

  爸爸还在酣睡,他脸上忽然露出了一抹满足的笑容。他一定是梦到了我,梦见我还像幼时一样埋头在他的臂弯下酣睡,我俩手中都抱着世上最珍贵的东西。

  爸,晚安!做个好梦。

  我会永远珍藏着这段呼噜声,珍藏着这段记忆,珍藏着我的父亲。

散文的作文 篇2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3

  今年怎么了?炎夏很久了,一场雨也没下。炎热难耐的盛夏火热而漫长,白花花的太阳无情的抛洒四方,烈日当空照,炎热撵不走。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喜欢不喜欢,她依旧热辣辣,媚眼电光四射,激情飞扬,孤芳自赏,魅力难挡,让人窒息,让人烦躁心慌。

  此时,来场狂风暴雨浇灭心头之火,便成为了人们冥冥的期待……

  在平常的梅雨季节里,本来是不喜欢雨的,绵绵不绝的雨期总觉得漫长,让人忧郁的开不出笑脸,阳光灿烂的日子才让人舒心。但在这样一个炎热的、持续不断的夏天,一场雨,总能缓解烈日炎炎吧?灼热的大地,污浊的空气,飞扬的尘土,气息奄奄的万物,浮躁的内心……无时无刻不在召唤着雨的清凉,雨的滋润,雨的洗涤。俗话说,一场夏雨一场热,一场秋雨一场寒。虽然也知道一场夏雨之后,天气会变得更加炎热,但来一场暴雨,暂时浇灭烈焰的烘烤,还是相当的必要。

  在这种季节,有时也想寻找心静自然凉的境界,闭门不出倒自在,出得门来就难以让人生出小资情怀。心中寻不出一丝清幽,空气里找不到一点儿雅趣,脾气不经意生出几分火辣辣的火药味,不能不让人突生烦恼。清幽幽、香喷喷的菊花茶也解不了暑,泻不下火。还能有什么辙?只能在家里人定胜天,出了门就只好屈服于老天爷!

  虽如此,还是不心死,对雨的期盼天天在心里发酵。每天清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窗户,幻想着地面湿湿的,有凉风习习拂面而来。清晨醒来跑到阳台向外四处望望,天依旧是火辣辣的天,地依旧是白花花的地,空气依旧是蒸笼一般的空气。

  满心的憧憬变成了奢望,心境一下子就浮躁起来,这将是一个怎样的夏季,这样的日子啥事是个尽头?烦躁的内心充满焦灼却又无可奈何。

  仿佛熬过了一个世纪,在焦灼的等待中,终于迎来了大雨滂沱的日子。

  刚坐在车里就开始电闪雷鸣。听着隆隆的雷声,没有恐慌,到有几分振奋人心的舒心感、酣畅淋漓感。朝外望去,突然间,狂风夹杂着骤雨席卷而来,一泻千里。瞬间暴雨如注,打在地上,溅起朵朵浪花,在热浪的蒸腾下激起层层水雾。满大街是慌乱的人群,行人跑着、叫喊着,唧唧喳喳的赶着在房檐下躲雨。这时候伞是没有用的,挡不住狂风暴雨的袭击,无论是带了伞的,还是没带伞的,全都躲在了房檐下。

  暴雨密密实实,倾泻而下。雨水排泄不及,沿着路沿汇流成溪,湍急而下,人们几乎趟着水跑路。正在车里窃喜没有被淋雨的光景,自己却到站了,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下车冲进雨里,才5米的距离,全身就浇了个透湿,急忙躲在附近一家小店的门口。细瞧瞧周围躲雨的人,浑身也都是湿漉漉的。瞬间的狂风骤雨,显然让人措手不及,样子都有些狼狈,但心里却是畅快轻松的。愉悦的情感像绽放的牡丹花,盛开在每个人的脸上心里。

  雨渐渐小了下来,将裤脚高高挽起,撑着伞在细雨中自在的行走,空气里吹着凉爽的风,透着润润的感觉,路面上洁净如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与超脱。

  夏雨来得急,走得也快,转眼雨过天晴,万里无云。路边避雨的行人渐渐散去,街面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漫步雨后的城市,经过暴雨的洗礼,清新的空气令人爽心悦目,洁净的道路让人脚步轻快。一座座楼房如出浴的杨贵妃,挺拔秀丽。万物绿意盎然,葱茏水嫩。道路两旁的白杨树,绽出了嫩绿的新芽,在微风的吹拂下,仿佛欢快的'交响乐在耳边沙沙作响,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树下绿化带被太阳晒蔫的小草,在雨水的滋润下,顶着晶莹的水珠儿,重新焕发出蓬勃生机,变得格外娇柔细嫩,呈现片片新绿。雨后的大自然,去了浮躁,去了粉尘,去了烦扰。阵阵凉风袭袭,有一种春风拂面的错觉。天空显得格外的辽阔爽朗与透明,情感也显得格外畅快放松与悠然,人们消去了暑热,浮躁不安的心沉静下来。

  夏天雨后的万物如此静籁。雨洗刷过的每一棵树、一束花、一株草、一片叶都充满了恬淡与温馨,散发着浅浅的幽香。漫步在雨后的小径,你会沉醉在安然和谐的绿色里,此时的心灵,也异常透明洁净,在人与自然的静籁与纯净中,有一种发自肺腑的宁静与淡然润透心田。

  家里阳台上养了不少花草,平常无雨的日子,用自来水浇花,白天阳光暴晒之后,土面上白花花一片盐碱,花叶显得无精打采。雨后回到家中,打开房门,呈现在眼前的花草生机盎然,水润清新,茂盛葱茏,心中的惊喜顿时又多了几分。

  夏雨,是久旱的甘霖,是自然界的精灵,因为雨的来临,给酷热的夏季,增添了浪漫的情趣,让人们重拾往昔的快乐与悠然。

散文的作文 篇4

  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是不需要我们去寻找的,其实我们偶尔向路边一看那反而是最美的景象。

  每次回家都会经过那条熟悉的小道,有时眼睛一瞥就会看见那一排排桃树下,长着一簇簇不知名的黄色小花。它们大多会被大家忽略,而我也对这不起眼的花感到嫌弃。我时常闲来无事就习惯蹲在桃树下把这些不起眼的花拔了,看着一地的花瓣还觉得桃树下挺干净的。

  等到我下次在注意到它时,它又长出了嫩芽开出了黄色的小花朵。我渐渐的发现这行为根本阻止不了它的生长,它总是乘别人不注意时拼命地生长,每一次拔掉没隔几周就又长出来了。渐渐地我对它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

  有一次我惊奇的发现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它不畏惧任何磨难,只为一个劲的往上生长,它虽然是那么的渺小,有时甚至可以将它忽略,确深深的.震撼了我,让我对新事物有了新的认识。它已不在是我以前我心目中那个令我嫌弃的小花,它为自己赋予了一种美——精神美,让我不得不为它的生命力而佩服。

  这些花因为外表不是那么的美丽,经常长在偏僻的地方,所以经常会被人们所忽略。但它的精神却不是我们所能忽略的。当我们观赏那些被人呵护长大的美丽风景时,不妨低头看看那生长在路边那一簇簇野花,要不是有它们的存在,为这里点缀,哪会有这么美丽的风景啊。

  这一次的新发现让我重新收获了一个新观念,带给我一个新起点,它从原来我对它们的嫌弃转变到后来我对它的钦佩。其实看事物的好与坏,美与丑不能只一味的注重于外表而因此忽略了它的内在美。我们也常常会肤浅的看到那坏的丑的,从来不仔细想想它的作用与优点。

  野花用它的坚强告诉我们,最美的不仅仅是你看到的也有你没看到的一面,那些看不到的一面正是被我们所忽略的,但是它们却用顽强的生命力证明了自己。

  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是这些野花带给了我新的认识,也带给我一个新起点。

散文的作文 篇5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出现的是我今天要去换手机电板的地方。里面好像有点儿脏乱,人也杂得很。好像出现了不少的孩子,这些孩子中有几个好像是自己班里的孩子的模样。他们把手弄脏了,弄出血了,我找到水龙头帮他们洗手。又好像孩子们在睡觉时,被大便憋醒了。在呼唤我,我起来看时床上好像也沾了一些黄黄的大便。

  早上醒来,想到这个梦就觉得不吉利。梦中见到脏乱的东西,还有大便,今天会发生什么事呢?

  想到昨天就跟阳讲好要去RC换手机电板的,是不是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啊?可是“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要发生的终究要发生,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起来后,已经是六点半钟了。煮了点儿泡饭,把月饼准备好,我就去叫阳起来了。阳睡得正香。我跟他打了招呼,让他起来吃点儿饭准备上班。

  今天的气温仿佛比昨天降了些,清早天阴阴的,没有太阳。我赶了七点四十从WS到RC的中巴,在八点前就到了RC。一个人一路慢慢地逛到上次买手机的地方。还早,店里冷冷清清的。找到老板,顺利地把手机电板换好了。

  就到隔壁的.超市里去逛,我想买点儿冬季护肤用品。

  在那儿我看中了一款搽脸的,标价是36元。服务员小姐刚想拿出来给我看看,结果一不小心,整个瓶子从盒子里翻了出来。看到瓶子离开了盒子,从高处掉落下去,心都悬起来了。赶忙用手去接,哪儿接得住啊?瓶子整个儿掉在了地方,翻了几个身才停了下来。

  瓶子碎了么?弯下腰看看。还好,只是瓶盖被震开了,里面的霜倒出来了些,瓶子没有摔破!

  旁边的服务员连忙帮我把瓶子捡起,盖好瓶盖。

  哦,昨天晚上做梦,梦到大便弄脏床单,就是这样“踩到屎”啊!这不是“小事一桩”吗?一瓶护肤霜,也就是36元,如果不会出什么大事,就应在这件事上,那我就认了。

  旁边的服务员小心翼翼地捧着摔坏的瓶子,紧张地看着我,生怕我不认这个“账”。她一边陪着小心,一边说:“大姐,不要紧的,只是里面的霜少了些。”我说:“你不用担心,这瓶霜,我买下来了。”看到我这么爽快,那个服务员开心地笑了:“大姐,想不到您这么爽快,您真好!这样我就不用挨老板骂了。”

  哦,是这样的啊!我也笑了!

  我另外还选了一瓶也是标价为36元的护眼霜,才付了钱离开了超市。

  好像真的是这样的,今天除了发生这件事以外,一直过得很顺利。

  中午吃过午饭后,我就睡了。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五点钟才起来!

  这个周末,过得真舒服,真惬意!虽说什么事也没有干,但真正的让自己过了一个舒服而又顺心的周末,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散文的作文 篇6

  上美术课时,大多留下一段时间给学生习作,这时的我,便在课桌间的行人道上来回穿梭,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碰到没事时,有时也顺便找条凳子坐一坐,因为我这段日子身体不适,站久了体力有点支持不住。

  九十七班的讲台原来剩有学生坐过的两条小板凳,不知何时其中有一条成了“三脚猫”,剩下的一条放在讲台的“肚子里”,留给老师偶尔坐一坐。那天我刚在课桌的森林中巡视玩一圈,就感到力不从心,想找条凳子坐下来歇一歇,我老马识途似的来到老地方,谁知道凳子不翼而飞了。接着我扫视了一下教室的四角,仍不见踪影。奇怪,难道这凳子长了翅膀不成?没办法,坐的希望破灭了,我只好拖着沉重的步子再次去兜圈子。

  当我来到第一小组倒数第二个座位前时,我便看到了那个叫刘宗汉的同学课桌边多出了一张凳子。他把它放在靠窗的墙跟下,紧挨着墙壁。凳子上放满了一大叠书籍本子,顶上面还放有文具盒、水彩笔、弹弓之类的东西,还有一截小木棒。今天看来我觉得这些东西特别刺眼,想说什么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词语。他的课桌的确太陈旧了,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我将目光在这小家伙脸上划了一圈。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略微低了低头,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不断用他的铁皮小刀在课桌的横木上刻画着沟槽。

  对这个刘宗汉,我并不陌生,每当上美术课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说要上厕所去方便,一次二次还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次数多了,我才知道他是故意逃课,后来每当他提出请求时,我就来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时他揉着肚子“哎呦哎呦”连声高叫,死皮赖脸,软磨硬泡,最后“投降”的往往是我。现在这家伙还露出了自私的一面,将公家的东西据为己有,居然还心安理得。他从我的'目光中明明知道我是来找凳子的,却装着视而不见的样子,真是岂有此理!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师?他那双小眼睛偷偷地溜了我一下,见我有点板着脸孔,但仍“临危不惧”,我行我素,一脸不屑一顾的神态,继续干着他的“事业”。

  星期三,又轮到我上美术课了,我在黑板上画着公鸡,突然“砰”的一声,紧接着便是哗啦啦书本撒地的声音。教室里一片哄笑,我车转身子,只见学生的目光齐刷刷地射向第一组的后面,又是那个刘宗汉!我气不打一处来,飞快地走过去,准备狠狠地克扣他一顿,以报上次“不恭之仇”。可他正埋着脑袋,手忙脚乱地在捡拾着书本,全没理会我的感情。我瞥了一眼他的课桌,确实是老掉牙不中用了,它承受不起那些书籍的重负,便摇摇已坠了,而不是故意为之,我将怒气暂时压住下来。

  课桌的底板松动了,被满盒子书本压垮了脊梁,只见刘宗汉把那条据为己有的凳子移到课桌的底部,再用一根小木棒,竖着放上去,想将课桌的地板撑起来,由于木棒太短,一时无法实现自己的想法。他四处张望着,目光里流露出一丝求助的信号,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立刻软了下来,怒气也土崩瓦解了,而且动了恻隐之心,我见门外有一堆砖头,那时学校搞建筑剩下的,我跑到那儿拿来一块,替他竖放在板凳上,只差那么一点点,垫上一本不常用的破书,不高不矮,天衣无缝,刚刚顶住盒子的底部。算是解了这燃眉之急,了却了他的一桩心愿。末了我还叮嘱他说:“小心点,别碰到了,砸了脚。”这时的他望着我傻笑了一会,喉部在滚动着,嘴巴瘪了瘪,但终究没有说出声来。忙着将书本整理课桌内。下课后我找到班主任,请求帮助他把课桌修好。

  今天的美术课正在进行,二十分钟后我将图画画好了,信步朝教室的后面走去。“老师,给你凳子!”一个清脆的声音闯进我的耳朵,只见刘宗汉恭恭敬敬地用双手捧着那张凳子向我递过来。我点点头,冲他笑了笑,便有点理所当然地将凳子接过来,搬到讲台前一屁股坐下来。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我不经意地朝刘宗汉那儿扫视了一遍,只见那个座位边空空如也。怎么,难道他又溜到厕所里去了?真是糊不上墙的稀牛屎,即使要去方便,也要向老师打个招呼,岂能这样溜之跑之,不是把老师当做摆设么。

  我心里嘀咕着站起来,快步朝后面走去,准备到他同桌那儿去问个子丑寅卯,谁知我走近一看,真是大眼瞪小眼,刘宗汉正坐在桌子下,背靠着墙根看到我走过来,早已把书合上了,望着我一脸怒气,他依然是一脸傻笑。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呢?”“老师,我没……没凳子。”“你不是有两条凳子吗?还有一条呢?”“昨天,宁静同学的凳子坏了,我给了他一条。今天,我见您的腿有点儿打颤,便……”我的脑袋“轰”的一声,似乎全懵了,后面他说的话也没听清了。

  我那点偏见,那点固执,此刻都烟消云散,化作了一种爱怜,多好的一个学生啊,是那么善解人意,我以前为什么总是以为他很顽劣呢。于是我请他站起来,才发现他的屁股下竟垫着那天我给他所拾的那块砖头,我连忙弯下腰将这块砖头重新拾起来,看了又看,此刻在我的眼中,它竟然不是一块普通的砖头了,而是一颗心啊,既渗透了一种爱意,又渗透了一种敬意。

  我很快地返回到讲台前,将那条小板凳拿在手中,慢慢地抚摸了一遍,感到它特别的厚重,又特别的温暖,这是我从教以来的最珍贵的礼物,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回报。最后我将这条小板凳端端正正地放在刘宗汉同学的座位边,让它去奉献自己,垫高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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