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作文

时间:2022-01-30 11:10:41 情感作文 我要投稿

情感作文汇总五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情感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情感作文汇总五篇

情感作文 篇1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在五千多年的沉淀下,中华文化更有韵味。文化是一个跳动的音符,总能奏出一曲曲极富韵律的欢歌;文化是划破夜空的流星,总能给人以无限的期盼与憧憬;文化是一颗枝繁叶茂的树,总能在绿意盎然中思考人生。诗歌中处处体现文化的真缔。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现代学生学习的古诗文大部分都是有古流传至今。一星升起,他灿烂的是整个盛唐星空。他飘逸,欲上青天揽明月;他自信,他生我才必有用;他狂放,我辈岂是蓬蒿人;他傲然,单元长醉不复醒。但他注定要孤独“月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三分塑成剑气,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他就是李白。在古代,他的诗词被人崇信:而现代,被人广为流传。古代文化便也流传至今。我们热爱这位浪漫主义诗人,是因为其诗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认知,被那种独特的文化魅力所吸引。

  谈及中华文化,大多数人们会想到唐诗宋词。杜甫,你从唐诗中走来,挥洒文墨,记下一个鼎盛时代。多少次皱眉摇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你痛心疾首,却无能为力;多少次抚须长叹,“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奈何世间无情,只你忧国忧民;你走过安史之乱,见证了李唐王朝的盛世与衰败。你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远大抱负,有“志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理想,也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失意。

  杜甫,你虽一生不顺,但你的诗歌仍流传至今,你的诗歌为人所敬仰,其中的`文化韵味值得我们去探讨。

  中华文化,以诗词歌赋而出名。在国外,人们总会念几句诗词。然而这些诗词蕴含着的不只是情感,还有文化。

  陶渊明热爱田园生活,因此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旷达;文天祥热爱祖国,因此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迈;屈原誓死不从,因此有“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的奔放。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诗词歌赋中,人们会感受到;在敦煌丝路上,人们会感受到;在松竹民居里。人们也会感受到。中国人对文化有独特的见解,不同的感受,中华之心,无处不在!

情感作文 篇2

  当你彷徨、无助时,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它不会为你指引前方的路,只是静静地陪着你,陪着你。

  当你失意、受挫时,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它不会鼓励你继续向前,只是默默地包容着你的一切。

  它忽远又忽近,似近在咫尺又似远隔万里,但它熟悉的味道总漫延在身边。它是我值得一生依靠的温柔的藤——故乡。

  儿时的我似一片孤独的云,翩翩而行,飘然而过,没有羁绊亦无束缚。总想挣脱属于自己的那片故土,开始自己的旅行。

  踏上异地,却又开始不自觉地怀念那片熟悉的故土,那熟悉的味道。

  黎明的第一缕曙光射入窗户,在异乡的旅馆里从睡梦中惊醒,起身——拉开窗帘:一股 香气直扑而来,那么熟悉。往下看,原来是街头饭店在炸油条。心中一惊:这不是故乡独有的伙食吗?既而匆匆洗漱,直奔而去。

  初秋的`清晨夹杂着一层薄薄的雾霭,不禁缩了缩身子。饭店老板熟练地做着一系列动作:揉面粉、揉面、倒进油窝里翻滚……一切如旧。由白变得金黄:翻滚着、跳跃着,像是在诉说着什么心事。旁边是他的妻子,时而为他拭去脸颊上的汗滴,一切的话语都溶进了浅浅的对视一笑中。

  轻轻地咬下去,黄脆的外壳浸夹些许热滚的油滴:亲切的味道,乡愁的味道。浓浓的油香、乡愁的味道溶入了几乎我的每一根发梢、每一寸肌肤、每一滴流淌的血液……再看着眼前这座城市,繁华亮丽,却冷冰冰地伫立在那里,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果然如此。

  脑海里浮现出故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幼时的我们总眼巴巴地望着炸油条的外婆,企求地炸快点、再快点,手上早已拿好碗筷、气势汹汹。油条炸好,全家人的欢声笑语、浓浓的温情全部溶进了油条的浓香中……如今身处异地,独自一人吃着故乡的食物,不禁冷清了许多。一种浓烈的乡愁犹然而起,包裹着我整个身体。

  浓浓的乡愁触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漫延开来……

  开始怀念那片故土,那个永远静默的老人。任岁月洗涤,它依旧静默,等待每一位游子的归来。

  终于明白——叶落归根。游离的叶,经嫩黄、青绿、枯黄……辗转一生,终回归大地,最后一滴骄傲的泪,浸润在芳香的泥土中,永恒。

  飘泊的孤云在红日沉落、泱泱绿水中旅行过后,终回归天空的怀抱。在故乡的拥护中,绽开如花般醉人的笑靥。

  乡愁的味道弥漫,呼漫着远方的游子。背上行囊,回首再见异地的城市,踏上通往故乡的路……

情感作文 篇3

  我终于长大了。恋爱,没出息的我自然没敢尝试。记得几件事儿。

  一个住在部队大院叫做雨清的高个儿男孩儿,总是在我出现放学路上的时候堵截我,我不敢吭声。当时我寄宿在恩师家里。恰巧有一次,被她女儿看见了,小姑娘并不声响,跑回去直接告诉了她的妈妈,我的老师,老师和他谈,我记得他当初的坦然。

  我先溜回去了,手捧着碗儿,饭却送不到嘴儿里边,因为手一直颤抖。我的老师平时很严厉的,不知和他怎么谈的,回来时,面带笑容。后来他还借口问老师问题,总到老师的家里。后来竟然放肆地又最后一座的桌子串到我的身后。他总是不断地掉东西。高中时我们班级70多人,桌椅很稠密的。我总是吃力蹲下身子,在有限的狭小空间里拾起他的橡皮、钢笔、书本...然后吃力站起来,放到他的书桌上,听到他似乎早就准备好的谢谢。好像他就是要看这样一幕,说这样的一句。

  现在猜想想,是他故意扔掉的也未可知。推想他当时的表情一定也很得意。我能清晰回想出记得他每次别有用心地说谢谢的异样腔调儿。当时,我是真的不敢看他一眼当时的表情。毕业后,老师竟然告诉我,说当时所有科任的老师之没有制止,时因为公认我们般配,那个时代,老师对学生处对象的事情很是抵触,求实说就是禁止,竟然有这样的例外发生在我的身上。当然,这事情因为我的不动声色而告终,毕业后,从没有见到过他。

  我毕业时,一个和我同龄同月同日出生的叫敏的男孩子,自然的.走向我,他是班级女生关注的对象,不单纯是学习、长相,篮球和中长跑特别擅长。我们脾气相投,因为我的一个老乡说喜欢他,我拒绝了。他们成婚了,我给女孩子送了礼物,没有勇气参加婚礼。后来境况并不好,那个女孩儿婚后并未珍惜他。在一次喜宴上我见他一次,他不见了当年自信阳光旧模样,一脸的沧桑昏暗。没了爱的滋润,让时光雕刻,让生活磨砺,令人唏嘘心痛。

  家乡有个叫阳的男孩子,他舅舅是我的领导。一次,我去取工资,遇到了他。领导说工资他代我领取了放在家里。阳在他舅舅家里,领导妻是我的同事,做了一桌子的菜挽留我吃饭。怯怯笨笨的我,当然编不出理由,又不敢说立即索要工资。红着脸儿吃完饭,领导却从兜里掏出工资。然后示意阳送我回家。我明白了领导的用心。阳和他舅舅不是很近,自然是有所准备。原来就我一人蒙在鼓里。

  路上阳表达了心意。他是个好青年,我却因为他比我年龄小点儿儿拒绝了。后来他改行入了金融界,娶了我的一个比我还爱脸红的姑娘,曾做过我的同事。一天晨起,天特别冷,我穿了羽绒服,脸儿包裹的严严实实。听有人招呼,回头见一高个子,我却不认识。我礼貌地平淡说:对不起,您认错人了吧!他立即叫出我的名字,我仔细辨认出他。很是尴尬,好在当时叫出了他的名字。急急地相互赶车,道别。后来我淘到了他的号码,给以道歉和解释。难得我遮掩的那么严密,他竟然认出了我。知道他现在很好,心里释然。

  我结婚了,他的叔叔是我哥哥的同一个单位的搭档,见过我后,要我做他的侄媳妇,先后到我单位同事多次,每次我都莫名其妙无声流泪。他叔叔认定了我,就说我是个好姑娘,不懈地坚持着,很是有韧性。且找到了我的同学、闺蜜一起做媒人,哥哥最后做主,我嫁给了他。他叔叔在我们两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私自定了个日子,搞了一把定婚仪式。自然很仓促。后来他的叔叔,自然也成了我的叔叔。

  大家都疑惑:叔叔是单位的一把手,怎么也不至于如此荒谬,确实就这么做了,始终是个谜。现在他不在了,脑出血骤然去世的,只能永远是谜了。据婶婆说,她问起过,叔叔笑谁不拣好的,往自己的家里娶,说这话很自豪,很有家族观念似的。他叔叔其实人品不错,婚后我过了一段劳心贫苦日子,他见到我父母就是说对不起,我都没脸儿见你们,你看,多好的姑娘,我这事儿办的...。虽然我及家人从未露过一个埋怨的字。现在都好了,一切都过去了,若他九泉之下有知有灵,也该慰安。

  婚后,有一个同事死于一次交通事故,他弟弟办完后事,找到了我,送给了我一本他哥哥的日志,从那里我读到了他对我真挚、埋在心底的身上爱爱。他生前没有表达,我也没有一丝的察觉。读罢回想,黯然神伤。

  今生为你花开荼蘼,毕生也许未能追索,何况如能如愿。我有过向往,很远很远。我有过想象,很细很细。终没愿!

  说起脸红的事儿真是有不少,记得我结婚的那天,都说以后的日子好,因为那天新娘子脸色好。其不知,平时白净的脸儿一直绯红原因,是怕亲友知道我今天成了新娘。我一直头下垂,不敢抬眼。不解这事情为什么如此张扬,大操大办,应该偷偷摸摸才好,似乎是不敢见人的事情。记得第二天清晨,我早早醒了,却生生地不敢出门。因为婆婆就住对门,我们共用一个厨房。有心早点做饭,怕人家觉得赖床,是一个不好意思。

  早早起来,老公的家人定然知道我昨夜正式成为新娘的事实,窘得我无地自容,羞愧难当。三天婚假后回娘家人也如此,一周之后返回单位上班,仍然如此。如果说脸色好看,日子就过得好是封建,那么,我脸色绯红这么多时日,也该是封建吧!谁会这么没出息呢!非我莫属!于是我一直埋在心里,深深的藏掖着,直至今日老了,脸皮子厚了,才敢揭发自己的窘境和尴尬。

情感作文 篇4

  沉淀了聚散离合的那轮中秋月,浅鸣低唱如风的相思之歌。月已满,心已盈,何以寄托相思情。

  秋月影照窗台,缕缕冷风愁绪来。蜡炬无眠孤影暗,清光怎解我独白。午夜醒来,窗外的静寂,在惨淡的月光里,越发孤寂难以入眠,两行月夜的相思泪,挂满窗帘,如银色的风铃,在悟中响彻心扉。

  中秋之夜,举杯团圆,叶已纷飞情义绵延。思乡的人儿匆忙在远方,把酒问孤月,今夕是何年?光的柔情在四散,泪已潮湿在他乡,枕边漏进来的斑斑银色的光芒,静静伴随那落寞走过的痕迹。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独自如沧桑的树伫立在月光之下,静静聆听月光汩汩滑破空气的声音,轻轻抚动心之旋律,酸楚和伤感便飞溅似花,淋漓尽致绽露花败的过去。

  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月亮缓缓在沉重的夜里,踟躇碎步飘逸,心,涌动思念无数,泪,滑过月色的指间,一切都了无声息。望断明月泪,秋思尽染尘,在万家灯火的欢乐中,我却孤苦伶仃,无处栖息明月之身。

  “秋空明月悬,光彩露沾湿”。侧头仰望圆圆的月亮,高高悬挂于深邃的苍穹。有凝重的云块,漂浮在周围,犹如远方在游子,写满相思的泪滴。那泯灭不了思念的素光,何以寄托心中那沾湿的云彩。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一只燃着孤独残缺的香烟,落进了深不见底的夜里。氤氲的雾霭,驭着那满月的相思,在漫漫的思绪里升华,在年年岁岁的相思里,期冀停泊之地。

  目睹中秋的圆月在空寂的夜里踏歌,情愫也在冥冥之中抑郁而低落。月下呢喃的童话里,是否有不眠的伊人,绻情在月过的深夜,陶醉月光的沐浴中,与思念相依。是否孤依窗棂,默默数着苍白的月光渗出的'殷红血滴。是否依旧忧伤着落叶与枯树的别离。

  中秋月已圆,情深人亦孤单。是残月缝补了思念,是物与景触动了伤感。相思真如歌,唱尽人间的悲欢离合,相思也如酒,醇香饮枯心沉醉。独独樽满清澈的月色,迷恋蒙胧泪缠绵。

  在月无残缺之时,我却倍感寂寞而孤单。掬一捧被秋风吹落的月光,把相思涂满翅膀,放飞于那寂寥万年的明月之上,在茫色沉默的星空里,守望一注拥挤膨胀的思念。

  夜已深了,情已浓了。中秋依然在天穹中漫步流浪,走过了宿命中的寒凄,越过了梦中那相思的河流,只有徘徊在月夜里的清瘦的身影,搁浅在相思风中的独岸。

  庭槐寒影疏,邻杵夜声急。相思如絮絮的柳片,在秋风中摇曳疯长而飘散,那淡淡缕缕的清香,在夜的纯粹中,独自开放,散发芬香。

情感作文 篇5

  开始咬指甲比我开始记事应该还早,因为我现在还不记得怎么养成了这么个习惯。只是听我妈说我小的时候别人一给剪指甲就哭,自己手又笨,不会剪,指甲又不能太长了,于是造就了这般本领。刚咬的时候家里人觉得挺好玩,不过那时的技术比现在差些了,咬的指甲跟烂草帽边似的。即便这样,至少不会因为剪指甲哭了,于是就这么着了。

  慢慢地,我上学了。

  学前班时还好点,因为上课要背过手去。那时的老师在自己眼里也是很神圣的,满是崇拜,所以至少课上不会再咬了。下课就完了,跟其他小孩们疯闹呀,满手都是土,得空就把手放嘴里了,嘴唇嘴角留下好多泥,不过向来没感觉过脏。学前班过后就不用背手了,这又给了我机会,不知不觉手已在嘴里了。得以庆幸的是,我向来不会挨老师的罚。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最让老师头疼的是桌下搞小动作,说闲话了。这两样我都做不到,因为手放嘴里了,做不了下动作,嘴啃着手呢,说不了闲话。从那时起,我在老师眼里就是最听话最乖的学生了。再后来家庭作业很重了,三个手指写的酸麻,还好咬咬手指可以舒筋活血,能继续作业了。真佩服我自己,那么小就懂得劳逸结合了。

  家里人开始对我这习惯有意见了,因为手上老挂着血丝。自己想想也是,别的`小朋友手又胖又嫩,而自己手上的肉皮儿啃得比树皮还皱还烂。于是告诉前后左右的小同学再看到我咬手指就踩我脚。哎!我小时候可真够狠的,想这么个注意。现在看来,我脚小的一部分原因还要归于当年那个破注意。

  时间一长,对于每一次使用剪刀剪指甲都成了记忆深处的事。哪怕对你来说再普通不过的一次剪指甲,也成为难以抹去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最爱考“最难忘的事”这个作文,其实首先想到的就是使用剪刀。当然那肯定不行,因为那样不会感动老师,得不了高分。

  如今咬指甲的岁月已有十几个岁月了,意味着墙上的日历已掀去了好几千页。从我认识的所有咬指甲的同行来说,称得上特立独行,登峰造极的恐怕只有我杨某人了。家里时而还会燃起硝烟,我妈老说我,你一天就穷咬个破手吧,要不你不长个,要么就是要不你这么瘦,要么就是要不你越长越寒颤,反正是把我这些先天身体缺陷全归到我咬指甲上了。我老爷更是了不得,说什么要不你考不好,一天光磕指甲了,铲饭嘠渣去吧你。

  对于咬指甲我反到有些自豪,我曾经说过,我从小到大唯一坚持下来的事就是咬指甲。高中时墙上贴着什么成在坚持呀贵在坚持呀什么的,这愈加给我增添了自豪感。其实有时想想也不值,这十几年的咬指甲的功夫就算拿来做黄酱,恐怕手艺也早不在海天之下了。不过黄酱没有手指好吃,黄酱最多吃一星期就够了,而手指呢,是不间断的吃了十几年还没吃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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