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1-29 11:31:5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集合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集合5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寒假期间阅读了《一盏一盏的灯》一书,这本书收录了十多个省市各学段教师的六十个故事,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了一线教师的思考与智慧。他们用自己的真情,讲述了自己从教过程中印象深刻的一节课、一个案例、一段经历。阅读这些故事的过程,仿佛就看到一盏盏的灯在逐次点亮,温暖着人们的心灵,让人感受着教育工作的幸福。

  教师像什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春蚕、蜡烛,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在赞美老师的这众多比喻之中,吴非老师认为“灯”这个比喻最为贴切。

  当我们在黑夜里前行,如果有一盏灯在前方隐约地点亮,我们就会看到希望;当我们在辛勤的劳作之后返回家中,看到窗口那柔和的灯光,立刻就会品味到幸福的滋味……而教师,就应该成为学生心中的那盏灯,让学习的过程更加温馨,给学生的心灵带来温暖。

  教师,应该成为温暖学生心灵的一盏灯。让在成长旅途中跋涉的心灵有一个慰藉,让学生感到疲惫的时候有一个温暖的依靠。

  每个教师,都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一盏灯。你亮一点,孩子就能走的远一点;如果你过于暗淡,孩子可能就不得不徘徊。作为教师,应该成为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强大光源,坚持正确的教育观,恪守教育常识,具有人道精神,培育学生的创造性人格。教师要有文化判断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在多元化的价值追求方面明辨是非,用自己挺直的腰杆和教育的光辉,照耀孩子人生的道路。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后,思绪万千,脑力激荡,内心好几天都放不下这个话题,又不敢冒昧开言,唯恐贻笑大方。

  今天,谨发表一点点不成熟的读后感,一来支持并欢迎天际回村,二来恭请请各位朋友给以释疑解惑。

  天际原文说到:

  现在公司的老板个人能力超强,每年销售业绩有十几个亿,其中80%为他个人所为,尽管下属很勤奋,也很努力,但业绩总是平平,读后感《天际《老板能力过强,职业经理人的出路在哪里?》读后感》。

  老板也考虑公司逐年扩大,如此下去不是长久之计,于是花大代价请大赵前来帮他。

  --老板外请职业经理人的目的,是对现有下属的业绩平平不满意,他们不能满足老板要逐年扩大公司的目标。

  大赵应该准确理解老板的意图,避免误解而造成自己工作方向的误差。

  第一,老板并不是要自己退出销售,找别人来接替;

  第二,老板是希望除了自己亲自做出的现有的80%业绩外,销售团队里别的人可以做的更多些。

  我们来看看大赵是怎么想的:

  大赵…如果他来接这个业务,首先他必须要把这些业务很好的维系下去,而且还要继续开发新市场;另一方面,他还要迅速组建一支精英团队,全线进军一个新的领域。…估计短时间内公司业绩会下滑!

  喜鹊的观点:

  大赵错了。大赵不必担心自己难以接续老板的80%销售业绩,大赵应该考虑如何把另外20%做大。

  老板不可能招聘了大赵,就把自己的80%移交给大赵,因为这样做并不能扩大全公司的销售,仅仅是减少老板本人的工作量。这与老板当初招人的初衷相矛盾的,并且风险极大。谁知道新招来的这个大赵是什么人,怎敢把公司的命脉轻易交给他(她)?

  等大赵专心把20%做的更大,并且组建的.销售团队还有更多的能力,这时候才是老板把原先的80%逐步转移给销售团队的时机。

  喜鹊个人看法是,希望这个时机能在三年内出现,一两年内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每年澳大利亚都会举行一场悉尼至墨尔本的耐力长跑赛。这是世上最长、最严酷的超级马拉松,参赛者都是世界级选手,但一位61岁名叫克里夫-杨的农夫,却一定要报名参加这场马拉松赛。

  1983年的一天,比赛就要开始了,克里夫杨穿着普通工装裤,站在一群身着专业服装的运动员中显得那么可笑,大家都不理他这位61岁的老头,以为他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出风头的家伙。赛场上大家都在做准备运动,气氛静得可怕。就在这时,一位记者问克里夫-杨:“有人赞助你吗?”克里夫杨说:“没有”。记者告诉他:“你不能参加比赛!”“不,我可以,我家里是一个农场,有20xx头羊和20xx英亩地,家里买不起马和四轮车,每次暴风雨要来时,我都要追上两三天,最后总能赶上。”

  比赛开始了,穿着工装的`克里夫很快被专业选手们甩在后面,他好像不是在比赛,他迈着小碎步优哉游哉小跑。大家都在嘲笑这个疯子,不等他跨越半个悉尼,他就会累得气绝身亡。

  所有专业选手都知道这场耗时5天的比赛,只要每天能坚持跑18小时,休息6小时,而老头儿克里夫竟然对此一无所知,他不停地跑着,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一个晚上,他超过了所有选手,最终他以5天15小时4分跑在最前面,他不仅没有一命呜呼,竟赢得这场比赛而获得冠军,而且比世界记录快了9小时!大家惊呆了,全国人惊呆了,一个61岁的农夫不懂比赛当中允许睡觉,而不停地用小碎步跑竟然提前9小时的成绩打破了记录!

  克里夫杨直到81岁中风才结束了他英雄般的长跑生涯,虽然他与世长辞,但他却成了长跑运动史上的传奇人物,他永不放弃的精神感动了许多人。

  要想赢得马拉松比赛,你必须像克里夫杨那样,日夜不停地奔跑。要赢得人生的马拉松,也正需要克里夫杨的精神-----打破常规,拼搏不息!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位震撼全国的农夫克里夫杨,他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不管别人怎么嘲笑和讽刺,不要抱怨和气馁,而要永不放弃。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当你无所畏惧时,你会怎样?"《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个可爱的寓言故事,看似简单滑稽,实则主题鲜明,短短两万字,我怀着敬畏之情将它读完,细细品味,仿佛置身其中,就是故事中的某个人物,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就是这样一本不起眼的小书,却足以震撼我们的心灵。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四个主人公分别是两个小老鼠"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中,相对于体型来讲,这是一个巨大又未知、黑暗、充满挑战的空间,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寻找食物——奶酪。几乎同时,这四个小家伙都找到了奶酪C站,这里奶酪储藏丰富,堆积如山,找到后的欣喜若狂可见一斑,于是纷纷在这里筑起了小家,生活富足,温馨幸福。然而任何资源并非永恒的,当这些奶酪消失殆尽的时候,他们的反应却截然不同:两只小老鼠对此并没有做什么全面的分析,事实上,也没有足够复杂的脑细胞可以支持他们进行如此复杂的`思维,对他们而言,问题和答案一样简单,所以他们选择跟随"奶酪"而动;而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对两个小矮人来说简直就是噩耗,他们不愿相信这样的事实,总认为奶酪还会回来的,终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冲破了思想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最终找到了更大的奶酪站,心灵也得到了解放,而哼哼只能怨天尤人,坐等山空……

  仔细研读这则寓言故事,不难发现,其实就是我们现实生活的一个缩影。生活在一个迷宫的时代,我们就如同奔跑在其中的小主人公,不断的追逐自己最初的梦想,读后感《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但生活不会总是风平浪静,个人的奶酪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时会被他人拿走,抑或是受外界影响,被移动、被搬走。面对如此情形,大多数人的反应都会意外、惊慌:"谁动了我的奶酪?",于是陷入困惑无法自拔,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殊不知变化才是唯一的不变,对突如其来的变化,要勇敢面对,继续前行,正是由于我们有所畏惧,才会使生活陷入这样或者那样的迷局。

  在到达奶酪N站后,唧唧在墙上写下了这样的话语:"变化总是在发生,他们总是在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预见变化,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追踪变化,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变质,尽快适应变化,越早放弃旧的奶酪,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享受变化,尝试去冒险,去享受新奶酪的美味!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不断地享受变化,记住:他们仍会不断的拿走你的奶酪".这是历经了苦难之后才有的感悟和境界,当它重新拿起了自己的鞋子和装备开始奔跑时,就已经迈出了前进道路上最艰难的一步。有时候,有所畏惧固然是好,当你害怕不做某些事会使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时,恐惧心理反而会激起你采取行动,但是,如果你因为过分害怕而不敢采取任何行动时,恐惧心就会变成前进道路上最大的障碍。相反,越是简单的思维越能够突破顾虑过多带来的障碍,就越能够创造成功。

  古语云:"居安思危".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拒绝变化,是因为畏惧变化,但变化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重要的是我们面对变化所做的准备,包括心理准备和行动准备,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面对突发状况,不畏惧、不推脱、不躲避,用灵敏的嗅觉和迅速的行动,像唧唧一样敢于正视自身的错误和缺点,不断进行心理调节,用最好的心态去战斗。

  "如果不改变,就会被淘汰",这又何尝不是生活的真谛,改变不一定会有预期的成效,但墨守成规注定会被淘汰。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常常会被这样或那样的失败和挫折击垮,难免会对自己产生怀疑,害怕失败,于是停滞不前。这个时候,我们不妨回头看看,问问自己:"当你无所畏惧时,你会怎样?"与其事后追悔莫及,不如当下放手一搏。生活中的考验远比我们想象的困难,因此必须时刻准备着面对新的改变,怀着一颗无畏的心,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很早就听朋友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看,很有教育意义,是一本净化心灵的好书,但是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来得及看,最近终于将这本书看完了,确实是感慨颇深。

  和我们以往看过的小说不同,这是一本有历史背景地书,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一个少爷和他仆人之间。在阿富汗那种宗教历史深厚地国家,有钱有地位的人那才是真真切切的高人一筹。小少爷阿米尔从小养尊处优,过着一般人都不敢奢望的生活,陪着他的仆人哈桑不仅是下人的儿子,本身还有缺陷,是个有兔唇的孩子。但是优越的生活并不一定就是完全幸福的,阿米尔最最渴望的父爱爸爸很多时候不能给与,造成了阿米尔的胆怯、自私,甚至通过说谎话来的得到父亲的关注,让人感觉到甚是可怜。相反的是,哈桑虽然低位低下,但是他的.心灵透彻的如一块水晶。中间当然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而故事的高潮应该是一年一度的放风筝大赛了。阿富汗的放风筝已经不单单是简单的风筝比赛,更多的是关于荣誉以及孩子渴望胜利表扬的那种求胜比赛。哈桑是个放风筝的高手,而他的少爷正是想通过这场比赛来得到爸爸的关注,然而,事情哪会那么顺利,当看到兔唇的哈桑拖着血淋淋的身体也要誓死帮少爷抢到风筝的那一刻,我真的是很震撼。“为你,千千万万遍”是一种怎么的信任和爱护,可这时候的阿米尔懦弱、恐惧,他辜负了哈桑对他的信任,他自以为他把哈桑赶走就能当那件事没有发生,可是人往往客服不了的是自己的心魔。

  直到阿米尔踏上回阿富汗的路,也就是救赎之路,我才感觉到阿米尔有那么一点点勇敢了。阿米尔虽然性格懦弱,可当是毕竟也是孩子。阿米尔少爷会说地第一个词就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就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情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读后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地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任务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地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来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或许真正心灵的救赎不过是平等对人,珍惜彼此。每当风筝放飞的那一刻,我都要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所有的一切?”这就是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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