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2-06-26 11:32:4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有关读后感的作文锦集10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读后感的作文锦集10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本《感悟童心的300个哲学故事》中的一篇故事,名字叫《打扫落叶的.小和尚》,这篇故事给我的感触很深。

  它的大意是:从前有个小和尚,他每天都要到扫落叶。扫落叶是一件苦差事,在秋冬之际,一起风,落叶总落下来,所以扫落叶每天都需要很多时间才能清扫完。

  后来有个和尚跟他说:“把明天的树叶摇下来,不就可以不用打扫了。”小和尚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便照着那个和尚的方法来做。结果,第二天院子里还有很多叶子。老和尚走了过来,过小和尚说:“傻孩子,无论你今天怎么用力,明天的落叶不会飘下来。”

  看完这篇故事,让我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挨骂的一件事情。那一天,妈妈叫我去打扫卫生,我不想去,但是我怕妈妈来骂我,所以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打扫卫生,看到又是扫又是拖的,也太麻烦了!为了节约一点时间,我就用水泼在地上,然后再拖,没想到却越拖越脏,满地都是脏水,结果还是被妈妈骂了一顿。

  读了这篇故事,我认识倒了时间是宝贵的,但是要想在短时间里做了一件效率很高的事情,那只能认真去做,决不可以偷懒。所以我们不应该为了节约时间而走捷径。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亲爱的汉修先生》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贝芙莉?克莱瑞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鲍雷伊的小男孩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读了一本课外读物,他很喜欢那本书的作者汉修先生。鲍雷伊是一个父母离婚的小学生,老师给他们布置了一个作业——给自己喜欢的一位作家写一封信。鲍雷伊为了完成作业,很不情愿地给作家汉修写了一封信。鲍雷伊后来又写了一封信给汉修先生,请教写作的方法,汉修先生都回信了。从此鲍雷伊喜欢上了写信。他不但写信请教写作方法,还向作家说自己的烦恼。

  鲍雷伊有许多烦恼,比如爸爸妈妈离婚,有人偷他的.午餐盒等等。鲍雷伊把这些都写信告诉了汉修先生,汉修先生也回信鼓励鲍雷伊。慢慢地鲍雷伊不但写作和阅读能力提高很快,而且一点烦恼的情绪也没有了。虽然爸爸妈妈最后都没有和好,但鲍雷伊感觉自己长大了,能够独立面对很多事情了。

  我们要学习鲍雷伊的一些优点,比如写作,其实写日记并不难,只要把每天看到的,听到的记下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日记。所以我们要养成写日记的好习惯。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繁星》《春水》是冰心创作的两部小诗,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总的说来,它们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母爱、童真、大自然。刚刚翻开这部着作的我马上给这本小小的册子给吸引了,那婉转的手法,深刻的含义,无不称赞!等还没把书翻热就被一首小诗给触动了:聪明人!

  在这漠漠的世界上,只能提着自信的.灯儿,进行在黑暗里。

  这首小诗别看它篇幅短小,却是我们每个人都该做到的。

  现代的社会,茫茫人海,竞争激烈。许多机会与我们擦肩而过,却又因为没有信心所以放弃了。如今,人们总是放弃做一件事的信心,最终则像漏气的气球,到处乱飞,然后坠落。可有时也想过要鼓起信心去做一件事,但,停手了,生怕旁人发现它的瑕疵。但是它真的有那么完美吗?不,它的瑕疵只是失败,成功后的失败,一次,两次,甚至更多次,而它只是成功的前奏。

  写到这,我问自己:在生活中的我,不也一样吗?当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同学们便低下头深思熟虑,终于我想到了,正当举手时却因为没信心而放下自己那本要高高举起、充满自信的手。有人会说:哦,那只是学习上罢了。可是真的是这样吗?这天我和平常一样坐车上学,因为是第一班车所以车上特别挤,好不容易坐下来,便又上了几个人,其中有一位是老人。而那个老人刚好在我的旁边,此时我在想,我真的是不愿意给老人家让座吗?不,我只是因为没有信心从椅子上站起来再把老人家扶到椅子上,这是短短五秒的事,五秒,我都做不到。直到现在,也忘不了那时的退缩。

  同学们!在这美丽的世界上,我们更需要的是自信呀。它不仅是灯的照亮,更是照亮后的燃烧,燃烧后的宁静,一步步,一步步,走向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从古至今上下五千年来,我们中华民族有一个共同的耻辱,那就是——火烧圆明园。

  圆明园曾经是一座金碧辉煌的皇家园林,是我国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的精华,圆明园不仅美丽,而且聚集着我们伟大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珍贵历史文物,是举世闻名的.当时最大博物馆、艺术馆。

  然而在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来到了圆明园,在园内肆意烧、杀、抢、掠,出园时每个人的腰包都鼓鼓的,甚至还放火将这具有无限价值的圆明园付之一炬。

  我们中国以前如果不为了办太后的生日而把大量钱财用在宴会上,那就可以给军,让他们去痛击那些英法联军,就因为我们没有去阻止他们,他们才这样大胆,得寸进尺。如果我们去阻止了他们,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损失了,因此,我们的腐败,也是政府懦弱,无能的错,他们不把钱财用在正确的地方,导致我们失败。

  看到圆明园那悲惨的结局,我更深切地理解了“落后就要挨打”,知道了“闭关锁国”的后果……我们要知道历史是不可改变的,但我们手中可以把握未来,使这段悲剧不再重新上演。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高蝉多远韵,茂树有余音”。大自然里有各种生物,动物、植物、细菌、真菌和昆虫。

  大自然给予了万物生长,昆虫也是由小小的幼虫而变成的。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告诉了人们昆虫是怎样来的,昆虫的天敌是什么。

  法布尔热爱昆虫,他喜欢这个昆虫世界。在大自然中,他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动物:蝉、莱粉蝶、蜜蜂、蝎子、节腹泥蜂……他进入了昆虫时间,细心观察,反复做实验,知道了昆虫的各种习性和生存方法。

  《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更多关于昆虫的知识,这本书把昆虫当成人来写,使人感觉身临其境。原来我觉得屎壳郎很恶心,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它们是大自然的清道夫,我也渐渐发现他们的可爱之处;原来的我觉得蜜蜂很可恶,为什么要和人们同归于尽呢?现在我知道是因为它扎向人们,刺会连同一部分内脏一起存留在皮肤上,所以它们才会与人们同归于尽。我知道,蜜蜂也有难言之隐。

  夏日的音乐家—蝉,在枝头放生歌唱,许多人觉得是噪声,喜欢听这种音乐的人寥寥无几;神秘的`隐士—蝎子,在人类看来,它是危险的,但它其实是为了保护自己。

  我喜欢这本书,法布尔用他几十年的时间来观察昆虫,为的是自己,为的是他人,为的是世界!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阿比琳的夏天》的书。主人公阿比琳不情不愿地被父亲扔到堪萨斯州的一个小镇来,却一下子就卷入了一场激动人心的捉间谍游戏之中……

  阿比琳在这夏天里独自到爸爸的故乡小镇来过暑假,住在牧师谢迪家里,偶然发现了一个装着旧信件和纪念品的神秘香炉盒。信中提到了一个代号为“响尾蛇”的间谍。于是她为了完成修女老师给她布置的暑假作业,为了抓到间谍,也为了了解爸爸闭口不谈的过去,她与露丝安以及莱蒂,在镇上开始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打探。而萨蒂小姐可以帮助阿比琳找到她的父亲。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动的想要哭。阿比琳最终找到了爸爸,吉登·塔克,也就是萨蒂小姐口中的《金克斯》,她也慢慢的发现爸爸送她走的原因。原来是费恩叔叔的一句“他是克死人的灾星”使他害怕阿比琳也被他“克死”。我同情阿比琳,也敬佩阿比琳。这故事感动悲伤。

  曼尼菲斯特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场景,但在这个虚构的场景里,发生了令人感动至极的故事。这些故事把我领进那个小镇,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团结一致,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看书对我来说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爱找东西的男孩》,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金敬礼。

  金敬礼是一个内向、胆小的男生,他从小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习惯——爱捡东西,以至于受到很多人的讥笑嘲讽,但他并没有气馁,仍然坚持捡东西。

  一天,他们班转来一位新班主任——向佐老师。向佐自来到样样垫底的四年七班后,为了激发学生,他突发奇想,让班级成为高度自治岛,让人人都有了不起的岗位,于是班长成了机长一号,还有新闻发言人,超级领座员,维和警察等一大串。最后“失物招领员”落在金敬礼身上,从此他更加认真地寻找别人丢失的东西,他开始守着一堆稀奇古怪的发夹、缺角饭碗、单只鞋子、雪花玻璃球……因为一个捡东西,一个丢东西,金敬礼认识了粗心大意,爱丢东西的丢丢,并成为好朋友。在一次拍卖会上,他想把捡来的一直没人认领的.“矢车菊二十七号”小别墅花园卖掉,而丢丢却不让他卖,在同学们都不解时,丢丢的爸爸来了,原来小别墅是丢丢的,她爸爸把为了买“矢车菊二十七号”小别墅而变成盲人的经过告诉了大家,大家听后深受感动,金敬礼决定永远地把小别墅花园替丢丢保存起来。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被金敬礼打动了,看起来胆小内向的他却是一个认真负责,坚持不懈的男孩子。当大家都嘲笑他时,他没有退缩,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做好一个失物招领员应该做的事。比如说,当班长把钥匙插在门上忘记拔下来时,他总会默默地把它拔下来放到班长的桌子上,帮丢丢把IC卡找到,帮一只球鞋找到主人……

  然而,在我们同学当中还有多少人能像金敬礼那样默默地坚持认真的做好每一件小事呢?还有多少人,还没等事情办完,听到身边人几句嘲讽打击的话,就打了退堂鼓,放弃自己所做的事情。我们应该向金敬礼学习敢于挑战自己,敢于战胜自己。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像丢丢一样做什么事都粗心大意,丢三落四,要学金敬礼做事持之以恒的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陈生出生在湛江市遂溪县官湖村,1980年,他以高分考入了北京大学经济系。北大毕业的时候,市场经济的浪潮早已席卷全国。那时候全国上下都充满着下海的浪潮,陈生本来被分配到广州教育学院,可是他不想当老师。陈生是个机灵鬼,他跑到教育学院院长那扮口吃:"院。。。。。。院长,我有口。。。。。。口吃,当不了老。。。。。。老师。"果然,他的档案被退回到广州市人事局,后被派遣到广州市委办公厅。两年后,他又被调到了湛江市委办公室。

  在市委办公室当秘书那段时期,陈生感到自己不适合在体制工作。有一次他写了一篇讨论市场经济的文章,可是文章被他的领导看了之后,被领导狠狠的批评了。他不明白当时已经在中国遍地开花的市场经济为什么一到领导的面前就变成了不能说的秘密。这样的次数多了以后,陈生觉得自己在体制呆不下去了。"我不喜欢官场,那种处处小心,唯恐犯了什么错误的感觉总是让人害怕"陈生后来回忆那段经历。

  也就在那个时候,陈生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他一边在市委上班,下班之后就去广州当时繁华的夜市摆起了地摊。他当时一个月的工资是80多元,可是摆地摊一晚上就挣30多元,这段经历也让陈生初次体会到了市场经济的好处。那时候陈生的父母都在农村,年迈的父母也让陈生动摇了呆在体制的念头。"当时那样做也是因为实在是太穷了,表面上看是国家干部,可是那点钱除了应付日常的开支,还要贴补家里,基本上所剩无几。"那时,陈生是家乡的名人,作为第一个考上北大的家乡人,陈生身上背负太多的期待。"别人都在看着你,你自己要是做的不成功,你可以说自己无所谓,但别人不会这么看,他们会说上了北大又怎么样。"在这样的整体氛围下,陈生不得不全力以赴。

  在湛江市委工作了两年之后,有一次陈生回到老家过年,回去的路上看到他的一个亲戚带着100多斤的萝卜去集市上卖,晚上回来的时候只卖了10多斤,才卖了10几块钱。当时这件事给了陈生很大的震动。他觉得自己的时机到了,根据他在北大经济系所学到的内容,按照经济学原理,供小于求时价格会上升。于是,他选择了辞职。用倒卖衣服赚取的.一点积蓄承包了100亩菜地,自己带着一帮菜农来耕种。期间,他发现,除了供求关系外,蔬菜的价格受天气的影响最厉害。尤其是当西伯利亚寒流逼近广州地区的前一天时,当天天气闷热,蔬菜的价格就特便宜。陈生就趁机将市场上能收购的蔬菜都收购了。到了降温那天正好过节,大多数农民都没有出来卖菜。"进价1毛钱一斤,我卖到6毛钱一斤。"陈生说,这笔倒卖让他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一下子赚了十几万元。此后,他开始专做倒卖蔬菜的生意。而关于对天气影响价格的领悟,陈生笑着说他一直守口如瓶,直到时隔八年回去和当年的菜农们闲聊时才透露出去。

  敢于放弃,只为做到行业第一

  拿着赚到的第一桶金,1993年陈生开始投身于湛江的房地产业。房地产在当时算是朝阳企业,当时万科刚刚起步不久,距离潘石屹创办SOHO中国还有两年,后来居上的龙湖、恒大都才刚刚起步。陈生只用了三年时间,他做到了湛江房地产市场的前三名。可是当时受到中央关于房价的调控和各种各样的不稳定的因素,陈生觉得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做不到万科那么大的规模,他决定放弃房地产业。

  其实在放弃房地产业之前,陈生看到了这样一个商机。1997年1月,一位到湛江视察,在宴席上用雪碧兑陈醋当饮料喝,很快,"XX一号"的喝醋之风风靡开来,当时正在搞房地产生意的陈生脑子快,他不到半年就炮制出了"天地壹号"醋饮料。"没人把它当敌人,因为卖啤酒的把它当饮料,卖饮料的把它当啤酒。这些年,我从4块涨到12块,年销售额依然有50%的增长,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有议价权。"如今,"天地壹号"占据全国40%,广东90%的醋饮料市场,市场估值40亿。

  虽然在醋饮料做到全国第一,但是中国整体市场上的醋饮料产品并不是很乐观。陈生不得不思考其他的投资方式。当时投资土鸡很是热门。陈生在经过一番考察之后,觉得进入的时机到了。他把"天地壹号"赚的利润投入到土鸡的事业上面,可是直到真的进入之后,陈生发现,他错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土鸡的销售必须要有卫生防疫证和屠宰证,而这方面的进入门槛高。控制不了销售终端,鸡养得再好,只能通过鸡贩子卖,一到市场上鱼龙混杂,卖不上价。陈生后来说,当时连他自己都买到过假的土鸡壹号。这样下去,必定会损失更严重。就这样,在当时土鸡存栏还有100万只的情况下,陈生毅然选择放弃土鸡事业。

  之后,陈生还投资过白酒产业,但均因品牌的问题,规模一直上不去。陈生有个口头禅:"我做哪个行业不做到龙头老大,就会放弃。"就这样,在接连换了几个行业之后,陈生开始思考自己究竟真正要做的是什么。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黄狐是一只军犬,它的主人是排长贾松山。

  有一天,哨所最高指挥官宋副连长笔直地站在它面前,大声宣读一纸命令:“梭达哨所军犬,编号08431,1979年服役,在边境自卫反击作战中屡建战功,现因超龄和身体伤残严重,命令其退出现役……”宋副连长的话音刚落,队列的士兵便热烈地鼓起掌来。可怜的黄狐并不知道自己正在退役。它虽然绝顶聪明,但还是听不懂人类复杂的语言。还以为哨所要带它去执行什么重大的战斗任务呢。吃午饭时,黄狐才开始感觉到事情有点不妙。平日进餐,主人从不让他它吃得过饱,太饱了不但影响它冲击和扑咬的速度,还会麻木它的嗅觉神经和听觉神经。可今天的午餐太特殊了,一整只烧鸡,大半盆排骨,外加两大碗米饭,香喷喷热腾腾,贾排长还一个劲儿给它添菜,这实在太反常了。下午,贾排长牵着黄狐越过一道山梁,来到营部,把它交给一位笑容可掬的胖厨师。贾排长跟黄狐告别时,一次又一次用宽大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捋顺它的毛,还把脸颊依偎在它的`鼻子上,抱着它亲了很久很久。黄狐在营部等了七天,贾排长还没来接它。它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退役了。

  有一天,黄狐悄悄地潜回哨所,它贴着磐石,悄悄接近贾排长。黑暗中,谁也没有发现它。“上!”宋副连长挥挥手。大个子杨班长率先从磐石后面跃出,他身后跟着五六个战士。他们刚冲出去几步,突然轰轰两声,他们脚底下闪起两团红光,四个战士倒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黄狐突然从磐石后面蹿出来,长嚎一声,越过黑狗,越过贾排长,冲向雷区。它拖着那条受伤的左腿,瘸瘸拐拐,在山茅草里踏行。它心里只有一个强烈的念头:不能失去最后一个报效主人的机会。它感觉到身体绊着了一根根细铁丝,它感觉到爪子不时踏进凹陷的土坑,它感觉到爆炸声震破了耳膜;它感觉到浑身被肢解开了、血已快流干,但它突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快感,作为军犬,它为自己能死在战场上感到骄傲。

  黄狐是多么的勇敢、善良、聪明啊!为了主人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开辟出一条战士们冲锋陷阵的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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