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12-16 07:43:2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8篇[推荐]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的作文8篇[推荐]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通过阅读《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这本书后, 让我真正了解到自己的祖国——中国,书中讲述我们中国的古代文明、现代科技的发达、宏伟壮景和我们那些英雄祖先英勇奋战的的事迹。了解到我国是世界文明最早的发源地之一,我的祖国拥有五千年的文明;我认识到我的祖国是一个美丽的国家,我们有圣洁的雪山、幽深的峡谷、飞流的瀑布、森林环绕的宁静的湖泊、徜徉在美丽草原上的成群的牛羊,静如明镜的天空、金碧辉煌的庙宇......原来我们祖国有着伟大的'历史,先进的技术。

  当我看到老子、庄子、孔子、墨子等老者的肖像时,我为他们的道德、才华而敬佩;当我看到中国最美的山、最美的湖、最美的海岛的宏伟景观时,我为能成长在这个美丽的国家而感到自豪。在我的心中有个坚定的信念,从现在开始要认真学习,增长知识,学好本领,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要为国家出一份力!希望我们祖国所有的小朋友都能上起学、受到最好的教育,希望祖国的天空更蓝、河水更清澈,让我们一起来建设我们的祖国,让祖国的明天更美好。这是你的梦,我的梦,更是我们所有中国人民的梦

  这本书让我确定了方向,看清了未来,认识了祖国,我感谢这本书,感谢书中的故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这本书主要讲了:马小跳他爸爸有个朋友沃克先生,他有个儿子叫本。

  有一次马小跳的同学,就想到中国来读书,因为本没有朋友,不快乐,也很孤独。于是马小跳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铁哥们:唐飞,毛超和张达。唐飞听了捂着肚子,忍不住笑了,怎么会有人叫“笨”?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二,本办理了转学手续;星期三,本正式成为马小跳班上的插班生。当天下午的活动课上,丁文涛自告奋勇说自己的英文说得很好,可以给本当个翻译。但是,本坚决不让丁文涛给他当翻译,他说他自己的中文不是说得很好,但是毛超可以帮他把中文说好。秦老师一听,脸就沉下来了。因为她觉得丁文涛才能帮助本。得给本起个中国名字了,于是毛超问本:“你想要个什么姓?”唐飞想让本姓唐,因为唐朝时中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朝代,你说唐代是最牛不?本却说:“我想姓最牛。”马小跳想:没有姓最牛的,那因该有姓牛的,他们几个铁哥们商量了一下,还没想名字,本又说了:“我要叫牛皮。”好,就这么办,名字就定下来叫“牛皮”。丁文涛总想和牛皮在一起说英语,因为丁文涛学了几年英语,老是派不上用场,而现在呢?来了一个外国同学,这就可以检验丁文涛的英语好不好。但不过,牛皮一直和马小跳在一起,丁文涛根本接近不了牛皮。怎么办呢?丁文涛瞅准牛皮上厕所的机会,跟牛皮说英文,可是牛皮一句也不回。

  我读了这本书后的发现是:牛皮这个人,他从来都不跟人发脾气,不管那个人的脾气是怎么样的。我还发现,牛皮跟人发脾气的人是表现不同的。有时候他是很平淡地回答别人,有时候是很高兴地回答,还有时候是笑嘻嘻地回答。马小跳班的牛皮,你说牛皮不牛皮?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几天前几个月,朋友买了一本《爱的教育》,并告诉我说很有趣,让我也看一看。

  这本书采用了日记的形式,以一个四年级的孩子安利柯的眼光,向人们讲述一个个感至深的小故事,故事中有善良纯真的卡隆、品学兼优成绩优异的德罗西、坚强勤勉的斯代地、懂事可爱的波列科西……他们送给了安利柯最真挚的友谊,最美好的回忆。还有慈祥的父母、令人敬佩的老师,他们给了安利柯无私的疼爱,让他学会了宽容与理解。

  读完《爱的教育》后,我深有感触。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其实,爱就在我们身边。有时,一些不经意的小事就融入了人们的爱,一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爱。爱就像空气,环绕在生活的周围,充满了人的内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了生命。就像《爱的教育》里面的那些孩子们一样,他们的境况不一。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不同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对自己亲朋好友真挚的爱,对生活中的每件小事都充满了热情。爱,看似一个很简单的字,却蕴含着很深的意义……

  但是,生活中还是有一些“不爱“的表现。有的人们为了一点小事就不依不饶,小题大做。记得有一次,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偶然经过一条马路,突然一辆小车与一辆自行车撞到了一起,骑车的人就是被汽车轻轻地蹭了一下。那人起来后连忙对开小车的司机破口大骂,还说要赔钱,可是不就是有一点擦破皮了吗!如果骑车的人心胸宽阔些,用把事情弄这么复杂吗?更可恶的是,我们小区内打扫卫生的清洁工阿姨们,每天早上早早起来把小区打扫得干干净净,可就有几个不听话的小孩,喜欢恶作剧,经常是在人家扫完地之后就随手乱丢果皮纸屑,旁边的垃圾桶跟空气似的,我在一旁看着,心底不由得抱怨!难道现在的爱真的有那么少吗?

  当然不是的,现实生活中的爱还是有很多的!比如,有人摔倒了,好多好心人来帮助;给老人让路、给盲人引路、见穷人施舍、见伤员施救这都是文明的表现,这都是爱的表现。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最近妈妈每天都给我讲《岳飞传》的故事,我知道岳飞的师傅叫周同,是陕西人。岳飞从小努力读书,把母亲刻在背上的四个字“精忠报国”记在了心里。

  我觉得《岳飞传》这本书和那些中外四大名著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我要认真地看。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我读的书是《红楼梦》,这本书是我国文学名著中的经典之作,也是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家族的衰败,贾府原来很是兴旺,可是后来贾府的人死的死,走得走,贾母在的时候这个家还算可以,贾母死后这个家就彻底不成样了。

  林黛玉眉目如画,娴静娇弱而且天资过人,但我还是觉得她太可怜了,她的母亲在她小的时候就去世了,黛玉自己从小多病,身子弱不经风,最后死的还那么惨。我很不喜欢薛宝钗,要是没有薛宝钗林黛玉也就不会死去。

  我还很喜欢王熙凤,这个人极为聪明,心眼少说也有一千多个,我最喜欢王熙凤《借刀杀人》那一篇,在那一篇中明明是她自己想要杀尤二姐,最后却赖到秋桐身上,王熙凤这一招真是高,但同时我也感到她过于歹毒。

  贾府真是可悲,最后落魄到那个程度,正所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场红楼中的`梦事,写尽人间悲欢。”不过一个家族在那个由胜到衰的时代最终还是逃不过衰败的命运,还是顺其自然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心存希望,幸福就会降临你;心存梦想,机遇就会笼罩你。

  蒙迪·罗伯特上高中时,老师处理一个作文题目——谈谈自己的理想,罗伯特兴奋地写下了埋藏已久的愿望——拥有一个牧马场,但老师却在他的作业本上批上了“F”(差),并告诉他他的梦不可能实现。后来在爸爸的讲述下,他没有放弃自己的梦,坚持奋斗,最终获得了成功,得到了他的牧马场。

  在生活中,我的梦想也不是很坚定,一时想干这,一时想干那,好不容易定下了目标,却又觉得艰难而放弃。就说以前吧,我见同学拉二胡拉得生龙活虎的,很有韵味,便也想学习拉二胡,于是我报了一个二胡班,但没拉多长时间我就丧失了对二胡的信心——一个曲子拉不好,学了新的忘了旧的,音调找不准,很快便没了对二胡的兴趣,于是,便每天应付过了一段时间,便把二胡班停了。

  还有,以前我们喜欢唱周杰伦的《龙泉》《皮影戏》《青花瓷》等歌曲,在出去玩的时候总唱着这几首歌,但我的朋友总说我唱的'不好,说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于是,这几首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歌又被我送去了千里之外,从此很少在唱,只有《青花瓷》坚持了下来,也成了我现在最常唱的歌。

  你自己的梦不是靠别人来决定的,别人办不到的事情,并不是你也办不到。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能力,也有自己的见识,别人觉得不可能发生的事,在你身上说不定能发生,不要以别人的想法限制自己的想法,立场不坚定的人、轻易被做事时的挫折打败,不敢爬起来再拼的人、听信别人的“劝说”的人,没有主见的人,将“永无出头之日”。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为你,千千万万遍,追风筝的孩子——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孩提时代,我们跟身边的玩伴总是那么地要好,一起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坐着,一起分享好吃的好喝的,一起淘气顽皮。这种很铁的关系,不分性别,无论国度,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坚固地存在着,只是形式上可能因地域文化而有不同。主人公阿米尔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他和他家的仆人的儿子哈桑就是这样一对很要好的玩伴,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对抗喜欢欺负别人的孩子,一起放风筝、追风筝。他们生活的国家阿富汗——一个传统文化气息浓郁的国度,在某一个小镇里,每年冬季都会举行一次斗风筝比赛,各家的儿童会比赛看谁的风筝放得最高、谁能够追得着掉下的风筝。阿米尔就是个非常期待拿到冠军的孩子,这是因为他要借此荣耀从他的父亲那里取得赞美和宠爱。他做到了,他把风筝放到了最高,在比赛的最后,天空上只剩下他那只风筝在飞,他似乎看到了父亲脸上满意的神态。但是几乎与此同时他看到了父亲脸上着急的表情,在那表情中他明白他还得把倒数第二只掉下来的风筝追回。于是他让哈桑替他去追。哈桑为了阿米尔,开始了又一次的追逐。怎料就这一追,他们的关系再也不似从前。哈桑追风筝时遇到了早有预谋的三个坏孩子,他们说要将哈桑强x了才能将风筝给他。哈桑无可奈何地被坏孩子头——阿塞夫欺负了,但哈桑不知道其实阿米尔当时就躲在墙角后,阿米尔目睹了整个惨剧的经过。然而他没有给他的朋友提供援助,他背叛了为他千千万万遍的玩伴,读后感《追风筝的孩子——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阿米尔因此备受良心煎熬,反诬蔑哈桑偷东西借口将哈桑赶走了。19世纪70年代的阿富汗兵荒马乱,阿米尔随父亲离开了家乡,却没能结束昨日的噩梦。

  20多年以后,阿米尔费尽周折回到了家乡,开始了救赎之旅。此时哈桑已死,阿米尔只好通过救出阿米尔的孩子——索拉博来赎幼年犯下的罪。阿富汗小镇的昨日光景早已变成今日一派惨败景象,阿米尔却偶然得知哈桑原来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曾经的犹豫最后变成了救出索拉博的坚定想法。想不到,困住索拉博的正是那该死的阿塞夫。冒着生命危险,最终他救出了阿米尔,将他带回到自己在美国的家中。

  阿米尔最后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在小的时候,他的父亲那么喜欢哈桑。他也体会到了父亲这样做是有多无可奈何。他的父亲希望能用一生来赎私生子的过错,而他没有给父亲这样的机会。阿米尔在被噩梦困扰了许多年以后,终于成功地赎回自己童年的'罪行——背叛和侮辱哈桑。也许每个人在生命开始的头十几年中,都会犯下这样那样的过错,而后,这种过错便需要有良心的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偿还。文中有个人物说得对:迟早都是要回去面对的。躲得了一时,避不了一世。

  死去的哈桑依然逝去,过往的时光美好不复,活着的人不管有没有犯过大错的曾经都好,只要尽力去弥补了,也就罢了。回忆中,阿富汗小镇里绿草坪上拽着风筝线跑的孩子有几多欢笑,蓝天上飘着的风筝有几多色彩,追风筝的孩子是他一生中最好的同伴,他对他说:“为了你,我愿意做任何事。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后,追风筝的孩子去了,随着那些最后一只被割断线的风筝,从拽着风筝线跑的孩子的世界里消失,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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