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11-30 16:32:3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合集7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合集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川端康成一直被我认为是亚洲最好的作家之一。川端康成纤细透明的心成就了伟大的《雪国》,当然,《雪国》也成就了川端康成成为了日本第一个、亚洲第二个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作为他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主要作品,《雪国》无疑是让我十分痴迷的。不过我却没有勇气再读第二遍,一直隔了半年之久。

  第二次读《雪国》是上个星期,原本今天还想读第三遍不过行健学院没借到这本书。如果不是因为要考研究生,恐怕我读第二遍的机会小很多。《雪国》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稀稀拉拉的结构,让人感觉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川端康成是一个不怎么关心政治的作家。那时候日本的政治十分混乱,但是他一直都能保持着一颗纤细透明、孱弱的心灵,去描述《雪国》里的爱情,这是我很喜欢《雪国》的原因之一。我一直非常不喜欢文学作品和政治理念还有国家等一系列问题扯上关系,那样就不能称之为纯文学。这样的文学在社会意义上无疑是出彩的,但作为一部反映作者的内心世界,他们输得一败涂地。

  小说开篇以主人公来到一个白雪飘飘、四野茫茫的静谧雪国为开头,这一点与作者的唯美观是分不开的,川端的作品总是以他独有的那种清清淡淡,含含蓄蓄的情感:或是暗暗的哀伤,或是羞羞涩涩的爱慕,或是淡淡的凄凉,深深地打动着我们,而且这种打动是一点点,一丝丝,静静的,轻轻的,流入我们的心田。看完《雪国》掩卷沉思,慨叹驹子和叶子命运的不幸。

  他们是雪国里悠悠飘零的雪花,在半空,这般冰艳动人,带着寂寥的哀伤让人怜爱不已。可是雪花永远只能是雪花,他们的身份是艺妓,他们的命运已经定格,纵然努力去摆脱,却也只是徒劳,正如小说里写的:驹子的生命是徒劳的,你只能看着这哀艳美丽的雪花悠悠地飘到你的眼前,于是你忍不住心动,用手去接,然后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在你手中慢慢地消融,而你却什么也做不了。

  《雪国》的名字预示了故事主人公凄冷的宿命。纵然故事跌宕起伏,世事变迁,但结局还是最初的那片凄冷的景象。熊熊烈火之中,叶子犹如天际的'星星般陨落。故事结束,银河倾泻而下,黑暗毁灭了一切虚无的暖色与希望,霎那间温存与美好沉落在雪国。雪国的冰冷依旧寒彻心底,只是变得像废墟一样,了无生机,凄凄惨惨。

  这是一个犹如梦境的故事。岛村在火车上映过玻璃观察叶子,余晖中的叶子让岛村着迷,叶子的出场注定了她人生的悲剧。黄昏之中,本应充满希望的妙龄女子却与暮景一起流逝,她的人生亦是如此。活着的时候让人心存怜惜,死亡的意外又带给了人们无法承受的疼痛,小腿在抽搐,苍白的脸在燃烧……这是残忍的结局,它让时间骤然停止,雪国也封存在人们心底。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在本书中,作者以细密的考察论述了绘画、雕塑、建筑、文学、书法等艺术门类在各个时代的兴起与演变,并在充足的个例分析之下以凝练的语言指出了各个重要对代的艺术精神,“汉代文艺反映了事功、行动,魏晋风度、北朝雕塑表现了精神、思辨,唐诗宋词、宋元山水展示了襟怀、意绪,以小说戏曲为代表的明清文艺所描绘的则是世俗人情”。

  但作者却没有把各朝代的界限分明地划分出来,反而让人感觉本书有故意化解朝代之间的隔膜的迹象。读者在历史教科书上面读到的一直都是清晰的朝代界限,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在很长一段时间让普通读者曾经认为唐诗就是唐代才出现辉煌的,却不知道诗歌从内容的广度到形式的`完美都经历了前代的积累;误以为宋词是不可逾越的高峰,却不知道唐朝也有不一样的“唐词”风格,清代的词却是在内容形式上臻于完美了。

  作者的这种做法使得每个时代不同的艺术特征之间的衔接十分自然,而读者能够更容易地理解到两个相邻或间隔的时代之间的历史联系。正如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里所说,“延绵不断”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放之于中国美学史的发展里自然是合理的。李泽厚先生正是自觉地注意到了这一特点,才使读者在阅读本书时能够感觉到中国古代“美的历程”并不像西方艺术发展一样断断续续,而是浑然一体的。我们从此可看出李泽厚先生在连贯性、简洁性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篇感人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是《三道彩虹》,故事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山里有一个孩子名叫双月,她家里很穷。由于居住的地方很偏僻,平时公路上来往的车辆根本不会在她们那个地方停留,只有在下雨的时候,山洪把泥土和石块冲到公路上,车辆才不得不停下来。然而这个时候,正是双月能卖出煮鸡蛋和煮芋头替家里减轻负担的时刻。

  有一天,又下雨了,双月像往常一样急匆匆地拿起篮子,冲出家门。她想:“以前公路上泥很多会堵车,今天肯定也一样。”到了路口,她发现有一辆车与其他车众不同,车上坐的都是与她年龄相仿的孩子,一个个戴着鲜艳的红领巾、穿着洁白的衬衫,就像童话里的小公主和小王子。于是双月便开始叫卖,很快,一扇窗户打开了,一个男孩伸出了头,带着傲慢的神情拿着钱对着双月叫到说,要买鸡蛋和芋头,以为只要我有钱,你就得把鸡蛋乖乖地给我拿上来,接着看双月没有吱声又嘲笑她像“哑巴”。这时,有个女孩走了出来,她很生气地批评了男孩,并把双月拉上了车。车上的`很多孩子都用自己的东西来换吃的。这时双月猛一抬头看见了女孩臂上的三道杠,心想:“我要是有那个样子的三道杠该多好啊!”原来,农村没有那种鲜艳却不褪色的三道杠,只有软绵绵的布,沾上红墨水的那种,一下雨,就看不清楚了。这些城里的孩子提出要买鸡蛋和洋芋时,双月竟然想用鸡蛋和洋芋来换“三道杠”,遭到了胖冬瓜等人的又一次嘲笑。他们怎能知道双月也是“三道杠” ,双月说出了自己也是大队长后,那女孩爽朗的把那三道杠送给了双月,双月高兴得扔下篮子就跑了。等车开走了,她再次回到公路旁的石包上,看见了自己的篮子,还是满满的,不过里面变成了胶鞋、雨伞、电子表、人民币……这一刻,双月恍惚看见了三道杠变成了三道彩虹升上了天空,彩虹的一头在农村,一头在城市……

  读完这篇故事,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环境,好好学习,不要辜负爸爸妈妈对我们的希望。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看到汪曾祺的《端午的鸭蛋》就想到了他的《胡同文化》。在那细细长长的胡同里,最让人回味悠长的是那一声意蕴高远的“嘿”。这一“嘿”,“嘿”出了作者对北京胡同的绵长情思,“嘿”出了汪老先生闲散自由的行文风格,也“嘿”出了他对生活真味的独特感受。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是汪曾祺散文的主要风格。

  《端午的鸭蛋》就是这样一篇既具有生活神韵又凝结着浓烈民俗乡情的散文。

  先生以“家乡的端午”开篇,直接切题,直抒胸臆,用“很多风俗”引出下文。于是,在他的笔下,一系列端午风俗就走入了我们的视野:系百索子、做香角子、贴五毒、贴符、喝雄黄酒、放黄烟子、吃“十二红”等等。这人有我有,人无我有的风俗,在先生看来,都成了他最珍贵的回忆。因此,行文流水,如话家常,如数家珍,于自然、平淡中,表达了对生活的真爱和对故乡的怀想。

  然而,让先生颇感自豪的还是家乡“著名”的“鸭蛋”。在这满篇洋溢着深深浅浅的故乡情绪里,“著名的鸭种”、“善于腌鸭蛋”的高邮人、大都市店铺里的鸭蛋、别处没有的双黄鸭蛋、质细而油多的高邮咸蛋,甚至用鸭蛋做成的“朱砂豆腐”都成为他不厌其烦并引以为自豪的表述对象。以至于对对方的“肃然起敬”和“称道”也不屑一顾,竟然会生出“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这样的感慨。

  其实,先生的不屑并不在于此。看,一个“不过”,笔锋一宕,那藏在心底的自豪和喜悦就悄然溢出。用“惊奇不已”和“确实是好”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等等语言跃然纸上。甚至于引用了袁枚的'文字还不甘罢休,还要罗列种种吃法,并用北京的咸鸭蛋和故乡的咸鸭蛋比对。“这叫什么咸鸭蛋呢!”八个字符,一个叹号,直白而朴素的话语,幽默而爽朗的声音把先生对故乡的厚爱铺满了整篇文章。好像先生此时已经忘记了自己虽是高邮人,但北京也是他多年居住的地方似的,全然不顾及北京人的感受。

  “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这个拖着长音的“吱”字,绘形、绘色、绘神,把先生孩童时吃鸭蛋的情态出神入化般地描绘出来。既是一幅民族风俗画,也是一曲生活的赞歌。我们从这里窥探出先生对儿时生活的怀恋和追忆,解读到先生对民俗文化的尊崇和敬畏,这种种情感,都源于先生在生活中对“和谐”与“健康人性”的追求的过程中。

  读到这里,我不禁怅然而叹:先生对鸭蛋的感情可谓真也,足也,甚也。这岂止是对鸭蛋的情有独钟?这是对生活真味的悠然品读,是对家乡情怀的慨然诠释。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每本书都会有自身的特色,《五三班的坏小子》是一本校园小说,充满趣味,书里描写的几个坏小子总是令人哭笑不得,记忆犹新。

  故事里有四个坏小子,他们该捣乱就捣乱,该调皮就调皮,总是做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在上英语课,忽然教室门被打开了,原来是要打预防针了,班上的“男子汉”们个个都亮出手臂,争先恐后地要先打针;欧菲亚却是非常害怕打针的,一看见医生拿针就会想去上厕所,调皮的豆芽儿就想吓吓她,打完针之后,故意走到欧菲亚面前叫了一声“真疼呀!”,欧菲亚脸涨得通红,夏雪知道她又想上厕所,便安慰她,可是当针头快扎到她手臂时,欧菲亚又想上厕所了,起身直奔卫生间,而那个“坏小子”已经笑倒在地上了。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能让人体会到天真可爱的小心灵,让人沉迷在杨红樱阿姨的笔下,能让人的`心情拨云见日。《五三班的坏小子》让我想起自己的班级,比如说:如果你去问我们班上的男生最喜欢什么课,他们一定会异口同声地说:“下课!”;我们班上也有像这四个坏小子一样的同学,他们非常调皮捣蛋,经常用粉笔在黑板上乱涂乱画的时候,老师会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坏小子马上吓得面如土色,老师就让他们一个一个轮流上台“领奖”还叫这些“获奖者”到办公室去“表扬”一番,看着这些耷拉着脑袋,如同霜打后焉了的小菜苗似的坏小子们,我们都会忍俊不禁。

  “坏小子”就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我们的校园生活因他们而精彩,他们生气勃勃,聪明调皮,让我在校园高高兴兴地过每一天,童年时光真美好,我一定珍惜时光,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的续集,而且它比《时代广场的蟋蟀》还要好看。这两本书综合起来主要人物还是塔克、亨利、还有柴斯特这三人,塔克是一只非常有正义感和勇气的一只小老鼠,亨利是一个善良的猫,柴斯特就是一只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塔克老鼠收到知更鸟约翰的信息,柴斯特蟋蟀的郊外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请塔克和亨利还有约翰一起去郊外,商量一下怎样才能拯救郊外。于是,塔克和亨利跟着约翰一起向郊外出发,虽然他们的家里柴斯特的家很远,但是他们好不气妥,继续向纵深前进。两天以后,他们终于来到了柴斯特的家,开始商量拯救郊外的对策,于是小动物们和塔克来到了一个农舍的地窖,在那他们发现了一本《圣经》的书,聪明的塔克老鼠看完这本书后,想到了一个办法,小动物们根据塔克的妙计进行了拯救行动……

  读了这边书以后,让我知道团结就是力量,大家集思广益就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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