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4-12 15:24: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锦集九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锦集九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敬业,就是尊敬、尊崇自己的职业。

  要敬业,首先要正确选择与自己的志趣相投合的职业,人一旦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职业,工作起来就会精力充沛、全力以赴,而决不会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由于能力、经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很多人并不能一开始就找到自己称心的工作,可能你目前干的就是一件你出于权宜之计的职业。但是,只要你手头上有工作,你就要以虔诚的'心态对待这份工作,即使你自命不凡,心中梦想的是更加美好的职业,但是对你的职业,一定要以欢快和乐意的态度接受,以虔诚和认真的姿态完成。

  要敬业,就要象热爱生命一样地热爱自己的工作,主要表现在:

  1、珍惜时间,工作上绝不拖沓;

  2、珍惜时间,时间就是金钱;

  3、生命要充满热情和活力,热忱是工作的灵魂。

  要敬业,就要做到自信、勤俭、主动、爱。

  1、自信是职业的份内要求。自信表明了一种对自我能力、优势的认可与肯定,自信是一个人无论面对挑战还是各种挫折时,对完成一项任务或采用某种有效手段完成任务所表现出来的信念。

  2、勤俭是敬业的基石。勤奋主要针对时间,节俭主要针对金钱,要充分利用时间和金钱,而不要浪费它们,没有勤奋和节俭,将一事无成。

  3、主动是敬业的特性。任何单位都需要那些主动寻求任务、主动完成任务、主动创造财富的员工。

  4、爱是敬业的升华。爱在工作中表现为人与人的亲和力和人际理解力,具备人际理解力素质的人,通常都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具有亲和力的员工富有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协作,共同攻坚,一起完成企业所交给的任务。

  我作为一名驾校员工必须以这种敬业的态度去对待工作和职业。

  《敬业》这本书对我来说,是有着极大的影响,《敬业》让我懂得了座任何职业,只要你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说的就是敬业,只有敬业了,才会将工作做好。这时候,我想起一本书来,《成功的因素》这本书就是将敬业的,只有敬业,才会成功,不敬业的话,永远不会成功!我相信这是对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年后,去书店为孩子购买新学期的教辅书,顺便也为自己找寻一些精神食量。

  在教育方面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故事里有你的梦想——18位名师的精神档案》。书名挺吸引我的,随手翻阅一下,书中所介绍的这十八位名师都是我国建国以来最有名的教师,记录了他们崇高的精神世界。那时我正需要这样的精神支柱来支撑自己对教育工作的那份热情,于是,我把它带回了家。

  我把这本书放在床头柜上,每晚入睡前,我总会花上半个小时,让这十八位名师,逐个儿“约见”我。半个月的时间,我从每一位名师的访谈介绍中了解了他们的教育理念,获得了他们丰富的教育经验,这些经验让我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待教育问题。他们的教育思想,让我对自己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深一层次的理解。对于减负、对于教育质量工作也有了新的思考。

  教育家吕型伟先生对学校教育质量有这样的观点:看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关键看“成才率”。这个“成才”不是狭义上的看这个孩子目前考了多少分,这个学校的升学率,而是看这所学校培养的学生参加工作以后对社会的贡献如何。何等好的立意,但是现在,我们的学校,我们的老师,目光只在分数这个点上,校与校之间的竞争与比较,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比较都化为了硬邦邦的分数与指标。这种升学分数的压力,从学校传递给了教师,又从教师传递给了学生和家长。为了考高几分,学生的辅导材料一届比一届用得多,睡眠时间一届比一届少,对于仅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也是仅仅为了应付考试而已。如果从人的本质意义上讲,这样的教育很摧残。所以学校的管理者对于学校的教育质量应该有自己坚持的原则,那就是,一切为了学生发展。

  我是一名语文教师,曾经上过不少公开课,课前对自己的教学设计总会一遍一遍地修改,但是有的公开课很成功,有的公开课却上得很沉闷。。有时有了很好的教学设计,一心想给学生灌输更多的`知识,但却不受学生的欢迎。于永正老师如是说:没有艺术的教学是残缺的教学。而这个教学艺术,来自准确地把握教材、处理教材的艺术。而要使教学成为艺术,还得研究学生。一席话,让我豁然开朗,戏剧表演艺术,是自我表现的艺术,而教学艺术则是由师生共同创造、共同完成的,而且,课堂教学的精彩常常不是因为老师的精彩而精彩,而是因为学生的精彩而精彩。是啊,好多情况下,听课者的掌声不是送给老师的,而是送给学生的。是啊,我们面对的学生不是装知识的机器,所以他们需要理解尊重和肯定鼓励。我们也只有把他们研究透了,才能更好地设计教学,让教学成为艺术。

  这是一本值得经常翻看的书,这些名师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能经常地鼓励我,给予我启发。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那天,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了那本陈旧的《弟子规》。我轻轻拭了拭书上的灰尘,坐在书桌前静静翻阅。

  这本书以简洁的语言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顺父母并与兄弟姐妹和睦相处。当读到"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这行醒目的字,我忽然想到了什么,用手抚着那行字,陷入了回忆……

  他是在我四岁时出生的。可惜因为感冒,我没能见到他降临人间的第一眼。但我从照片和家人的描述中得知,他小时候可胖了,抱起是肉乎乎的一团。我一开始并不喜欢他,这个新生的小生命夺走了父母对我的关注,我甚至在表哥表姐的怂恿哄骗下说过要把他丢进垃圾桶这样的话。但妈妈可不会同意,她郑重地告诉我,我应该唤那个小肉包"弟弟",而他会叫我"姐姐"我和弟弟是一家人,作为姐姐要照顾、保护、谦让弟弟。我撅撅嘴,跑开了,心中仍是对他不喜。虽说如此,可我与他之间也是很少有摩擦的。也是,那么小一个呢,连话都不会说,我自然不会跟他太过于计较。

  突然有一天,他会说话了——

  小肉包会说话后,是一发不可收拾,见人就喊,让爸爸欣喜万分。再大些会说句子,那些像是抹了蜜的话让妈妈眉开眼笑。嫉妒万分的我借助身高优势俯视他,他却毫无察觉,反倒抬起头对我灿烂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他的脸上,散出一片耀眼的光芒。那一刻,我仿佛是看见了坠落人间纯洁无瑕的天使。我不自觉地揉了揉他的脸,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什么触动。我逐渐接受了这个弟弟,也开始像个真正的姐姐,整天带着他到处疯玩。

  那正是三伏天,外面的太阳毒辣不已。我实在是不愿意出去遭罪,便带着他在家中到处疯跑。我们一前一后开心的.笑着,跑着,那是记忆中最美好的节。我与他开心的嬉戏,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声尖叫。妈妈也并不阻止我们,只是静静的倚在门边微笑,目光柔柔软软的伴着太阳光撒了我们一身。(fsir)这一派景象,简直美好得像个童话。小孩子是不知累的,我与他跑入这个房间闹一会,又跑进那个房间无缘无故的大笑。也许是我太兴奋了,我的手随意一挥,就这么打倒了书柜。我一下子停住了脚步,也顾不上手的疼痛,看着书柜回的摇摇晃晃,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最后,一只瓷花瓶从柜顶径直落了下,发出清脆的一声,便摔成了几大瓣。我脸色一下变得苍白不已,盯着那碎片手足无措。

  妈妈闻声而,看到此景,怒不可遏的问道:"玩疯了吧!谁打碎的?"我把头深深的低下去,准备承认。可就在我的话语呼之欲出的时候,弟弟替我背下了黑锅。妈妈双手叉腰,眉毛皱成了一个"川"字。可他仍是用平日中的甜言蜜语,让妈妈消了火。

  妈妈走出房间,他也随之转过头。我的心脏有一瞬的紧缩。害怕从他脸上看见对我的埋怨。可我随即便放了心——他的眼中依然天真一片。他用他那胖乎乎的小手握住了我的手,从指尖传的温度让我有些愣神。他说:"姐姐,别担心,有我。"这句话犹如投入池塘中的小石子,在我心中溅起一圈圈涟漪。我的弟弟啊,与我血脉相连的弟弟啊,用他还稚嫩的肩膀默默替我挡下了本该属于我的责罚。

  时光变迁,现在他已经九岁了呢。他开始变高,开始会数学,开始会写字。我看着他一点一点的成长,心中有欣喜,有欣慰。什么时候,也换我保护你吧。

  "姐姐,吃不吃糖?"稚嫩的声音将我从回忆中唤醒。眼前弟弟摊开了肉嘟嘟的手掌,里面是几颗水果糖。"嗯,吃。"我拿了一颗吃下,又拿了一颗塞进他的嘴里。我揉了揉他的头,我知道以后的岁月我将陪他走过。

  评语:取材于生活,语言朴实,但却真实有趣,写得入情入理。事叙述得生动具体,波澜起伏,生活气息浓厚,遣词造句准确传神。结尾处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耐人寻味,首尾连贯,一气呵成,不失为一篇佳作,相信弟弟的未定会有姐姐的一路相伴。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友谊是一股清凉的春风,煦煦吹来,沁入心底,却又悄然离去;友谊是一场大旱后的细雨,沙沙落下,为大旱中的万物带来了无限滋润;友谊是一支光芒四射的蜡烛,在黑暗中带来光明,在迷途中指清了方向!

  但是,在友谊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污浊,重要的是看人类在面对这个友谊之间的抉择时,是否能掌握好这一颗原本善良的纯洁之心。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我的友谊褪了色》,我思绪连篇,感悟到了友谊的真谛。

  这本书讲述了一对叫江冰蟾和凌扬波的`好朋友,她们两人儿时是最亲密无间的玩伴,是学校最令人羡慕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然而进入高年级后,随着学习上的竞争,她们开始因为分数而争吵,友谊逐渐在远离她们,两人之间只有敌对关系,没有了丝毫友谊。在这场竞争中,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然而她在得意之余,才突然发觉,自己是那么的孤独。为了分数她已经丢掉了她唯一的友谊。

  读了这本书,让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经历。我也有一个挚交,我们从三岁上幼儿园便相识,我们曾经形影不离,无话不谈。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友谊也大不如从前了,我们各自都不会再告诉对方自己的小秘密,不在分享我们的喜怒哀乐,我们之间渐渐地产生了隔阂,渐渐地疏远了。可是,我却再也找不到从前那种幸福、温馨的感觉了。好在我们迷途知返,一直没有放弃这段难以割舍的友谊,终于,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是啊,友谊是奇幻的,它有自己的酸甜苦辣,有悲伤就有快乐,有欢喜就有哀痛。书中的江冰蟾为了分数,为了竞争,放弃了友谊。而到最后,她自己都产生了疑惑,她问自己失去了什么?到底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每当她望着凌扬波与一群好友在快乐玩耍,她多么也想成为其中的一员呀!然而物是人非,童年快乐的时光已经一去不返了,只能成为她心中永远的回忆。

  朋友,让我们守住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珍惜身边每一份难能可贵的友谊,让友谊绽放出永恒之花,不要让我们的友谊褪了色!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在一片碧绿的草原上,牛羊正咀嚼着青草,一条连接着金丝布里奇与贝里克的一条公路像一根白色的线,穿过这匹绿布。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正拄着一根拐棍,行走在这条公路上。他就是哈罗德·弗莱。此刻,他正走着,走着,走向那遥远的地平线……

  虽然这是我前段时间读的——《一个人的朝圣》。尽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我却仍记忆犹新。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徒步走过627英里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二十年前哈罗德的儿子戴维自杀,哈罗德酗酒后,跑到工厂把老板最喜爱的玻璃玩偶给砸了。在得知情况后,杰妮默默地替哈罗德背黑锅,离开了工厂。在收到来自身患绝症的奎妮的信之后,哈罗德同一个加油站女孩谈论了关于信仰的问题,萌生了徒步走去看奎妮的想法。于是,一个千里跋涉的故事开始了。

  合上书,一个大大的问号爬上我的心头。哈罗德不是想去看奎妮吗?按常理考虑,癌症病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应该尽早去看望的啊!而哈罗德却花了87天从627英里外徒步走来,最后仅仅只是匆匆见了奎妮一面,奎妮就离世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风,用它轻捷柔软的手指,拨开了书页,一串加油站女孩说的话映入我的眼帘——“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看到这里,我心里那个大大的问号正在舒展,变成一个大大的叹号。是啊,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这就是每个人心中应有的信仰!哈罗德相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等他,延长她的生命,改变她的命运,使奎妮多活几个星期。

  每一个星期,哈罗德总会打电话给疗养院,只为传达一个信息:请让奎妮等我,哈罗德,我正在走去的路上!而每天,奎妮总是躺在床上,看着南方的天空,心里始终相信:哈罗德一定会过来看我的,我等着他。正是这份信仰的力量,使奎妮坚守着,更好地活着,也让哈罗德坚持着走来,让他俩相见。

  尽管只见了奎妮最后一面,但是他,哈罗德的好好活下去,珍惜与自己的妻子莫琳所剩无几的时光的信仰从此却在他的心底扎根,逐渐成熟,充实了他的生活,挥之不去。这次徒步的朝圣之旅对于哈罗德来说,改变了他与他的.妻子的生活,是一次灵魂的洗礼,虽然它是发生在垂暮之年。哈罗德通过这次旅行,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生命是如此的短暂,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妻子默默地在背后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自己应该停下来,好好陪伴她安度晚年。

  如果当初,哈罗德没有走路看奎妮,而是坐车,那么奎妮不会多活几个星期,更不会有我们现在看到的如此缤纷多彩的故事。只是,生活没有如果。但是如果拥有信仰,就可以把一切如果变成现实,不再是人们幻想的东西,正如陈奕迅的那首歌《相信自己无极限》——“我相信我做好自己,我相信我就是奇迹,我相信我心底,会有更大的天地,要相信自己无限极。”就让信仰在我们的心底播种,扎根,成长,最后收获幸福的果实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这是我阅读王维审老师的第三本书了,每读一本,都感受颇深。且每一次的感受也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就来说一下我自己的一点点小领悟。

  在书的开头,自序中,我看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那个大鼻子的男孩从刚开始的被嘲笑、自卑到后来成为了最受欢迎的巨星。正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个引导他打开另一扇窗的好老师,他的精彩人生才得以展开,是呀,不要总是只看着不好的那一面,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感悟人生啊。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孩子,第一次见到他就和害羞,沉默不语,也不怎么和其他孩子玩,刚开始我只是觉得他有点内向,又是因为刚进入幼儿园,面对新的环境,所以导致他这样。可是,过了一两个月,其他孩子都已经适应了幼儿园的生活了,他还是老样子。我就找他妈妈聊天,他妈妈说他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他的耳朵上从小就长着两个小耳朵(凸出来两条),所以他十分敏感,总觉得别人看他就是觉得他长得很奇怪,别人碰他他也很抗拒,他妈妈也很着急,还叫我去提醒其他孩子不要碰他的小耳朵,我对他妈妈说,你不可以这么关注这个事,这样更会然他觉得自己的耳朵和别人不一样,你就应该不关心这件事,他妈妈有点不相信的走了。有一天,那个孩子哭着来找我说:“有人在摸我的小耳朵,妈妈说这个不可以给别人碰的”。他很伤心,我安慰他说:“那是因为他们很喜欢你的小耳朵,觉得特别可爱啊”。他高兴极了,和那个孩子完成了一片,之后,他不再那么内向了,可以说变得很活泼,开朗,他妈妈这才懂了,对呀用另一个思路思考,不要把那两个小耳朵想的很奇怪,它很可爱啊,他们很喜欢,他们没有,他们羡慕啊,为什么一定要那么在意呢,从那以后,他妈妈也没有再对他叮嘱不要让人家碰他小耳朵之类的了,而是会赞美。所以王老师的这篇文章让我感触颇深,很多时候,你需要换一个思路去想事情,去做事情,也会发现结果完全不同,会得到不一样的收获。

  他在这本书中还提到:人终究要成为自己,成为自己的样子。而要真正成为自己,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埋头于某件事中,在坚守中走一段遥远的路程;必须依靠自己的`意志,抵制住浮华的诱惑,在寂寞中独守一份清苦。教师在众多人眼里是一份清闲的职业,有别人所没有的双休日和寒暑假,殊不知在这人人羡慕的眼光下,我们深知教育并不单单是这么简单,且不说经济上的拮据,仅仅在教学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就让我们头疼的不行,我们会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家长和学生,他们的一言一行有时候真是让我们气的上气不接下气,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得平心静气地去解决问题,我们还得坚守在教育的这片沃土上,因为孩子需要我们,我们也需要他们。有时候的我总感觉自己不像在教书,倒像调解员一样每天在处理各种乌七八糟的问题,处理一波又来一波,就这样在解决问题中成长着,静下心来想想其实这也是一种为人师者的幸福吧!

  王老师还说:问题是教育写作的起源。工作上肯定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解决完了以后,是不是应该试着以写作的方式把它记录下来呢。其实往常,真的,我从来没有试着把它们写下来,处理完了就觉得好了,后来,学校里要求每月两篇随笔,开始我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写,就把平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写了进去,渐渐的,觉得把遇到的事情写下来,并写出解决的办法,真是一件不错的事。它提升了我的经验,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和意识,写的越多,经验也就越丰富,教育的方法也在越来越多。虽然我的文笔不及王老师,也不会像王老师那样把写作当成一种治愈,但是我会继续把它变成我的习惯,然后越来越好,我会继续努力的。写作,也让我发现了另一个我自己!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中,有着许多的植物,也有许多的动物。其中有一朵很爱梦想的花,她的名字叫蒲公英。蒲公英的种子以前并不是可以飞的,它以前的种子像其它植物那样,掉到地上就没事了。她时常想自己可以走路,可以跳可以跑。反正,她看到什么,就想干什么。

  在她还是种子的时候,一只小鸟从她上方飞过,蒲公英突然想:要是我们家族一生有一次能飞的机会就好了。哪怕就一次。于是,她对小鸟说:“小鸟,你能教我飞吗?”小鸟说:“不行啊,你没有翅膀,你也离不开土壤啊。可是我可以告诉你,在卡特国最高的那棵树的'树洞里,有一颗很小的,发着绿色、紫色、蓝色的石子,你只要把它放进你的身体里,你的后代就能飞了。”“啊!我又不能走路,怎么去卡特国呀?小鸟,你能帮帮我吗?”“不行。”小鸟说,“要取那个石子必须靠自己的勇气和能力。”

  蒲公英有点失望,可是没有办法呀,于是她想连根拔起,乘着风之车去卡特国。可她还是种子,还没有根,钻不出土呀!突然,她看见起七星瓢虫走过去,手里拿着一个瓶子,上面写着:快速生长药水。蒲公英连忙说:“七星瓢虫,七星瓢虫,你能给我一些快速生长药水吗?”“你要它干什么?”七星瓢虫问。“我想长快点,”蒲公英回答,“这样我才能乘着风之车,去卡特国的那棵树的树洞里找能让我飞的那棵石子,我想飞。”“你想飞?”七星瓢虫的口气里带着万分轻篾,“做白日梦去吧,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你的蒲公英去吧。”可是他没有注意,一滴快速生长药水滴到了地上。蒲公英连忙接住,等七星瓢虫一走,她就冒出地面了。这时,风之车来了,她乘上车,并如实的把地址告诉了他。

  到了山洞,蒲公英一眼就看到了那颗会发绿色、紫色、蓝色的小石子。她忍痛放进自己的身体里,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这时,她的身体开始发光,颜色也是绿、紫、蓝。等到她又在那个山洞里扎根了以后,她用心灵听到了一个声音这种声音是别人听不到的:千万不要再喝快速生长药水,等到繁殖后代的时候,你就可以看到奇迹了。

  等啊等,终于等到繁殖后代的那一天了。她发现,自己的孩子们的身上带着什么,好像一个降落伞。风之车一来,它们就飞起来,跟着风一起前进(可是又没有乘车,只是一起前进而已)。于是,这株蒲公英多年的,甚至一生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不得不说,这是一篇很棒的长篇小说,从这本书中,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人与人间最真实的爱,恨……

  此刻,依旧有一个声音在我的脑海中回荡,“为你,千千万万篇。”那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同时也让人感到极为惋惜,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要句话第一次出现时片段,也无法忘记那只也同样存在了我记忆中的记忆中的漂亮蓝色风筝。我喜欢这个故事,他让我感动真切而实在,喜欢里面的哈桑、索拉博,阿米尔……但我最喜欢的便是阿米尔。

  我知道他的一个曾经十分懦弱的人,为什么我在这里会用曾经呢?因为,最后当他不顾生命危险去救索拉博的那一刻起,在我心中,他便已是一个男子汉了,不,可以说是一个勇士。不管他多么不堪,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或悲伤,或快乐,或不堪,或令人羡慕……阿米尔也一样,他有着一段十几年都放不下的过去,包括我也是,或许还有很多很多人也是。可能我们都是渴望得到救赎的人,所以才会在痛苦中不停挣扎,挣扎,再挣扎着……

  哈桑是一个朴实,善良的`兔唇男孩,也就是索拉博的父亲,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而拉辛汗在书中也有提到他是被拉扯分裂的一个人,他身上的秉性,一半被埋藏在体内的性子遗传到了哈桑的身上,而表面的另一半遗传在了阿米尔身上,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命运却让他们彼此纠缠不清,伤害不止……

  故事读到最后,我着实体会到了一把什么叫做真正的人物皆非,一种让人惆怅的悲伤感缓缓浸满身体的每个细胞……索拉博做到了他父亲少时为做到的事,阿米尔怀念那段美好的少年时代,与索拉博放风筝的那天,阿米尔再一次听到了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阿米尔自己的声音……

  时间为何总是如此匆匆,还来不及等我们去学会爱,去珍惜,岁月却已夺走了那个人。多想少时也能为你追一次风筝,多想亲口对你大喊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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