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12-05 09:14:0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三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三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首先说明一下,这篇不是读后感,充其量是读书笔记。近来越发觉得自己的记忆力衰退厉害(还年轻啊,咋整--……),所以很有必要对自己的阅读作些札记,不然以后除了书名外,其余没准都忘个一干二净。而豆瓣的短评有万恶的字数限制,没辙,唯有以书评形式来记录吧。

  接着说明的是,我不像sloth等,有哲人思维,一直和哲学保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距离,虽偶有接触,但并不深究,因此文中倘若误解任何哲学概念,实属情理之中,恳请各位见谅:)而对于尼采其人,也知之甚少,印象里是一个疯子,还敢太阳基督,很明显,他已经当自己是太阳了。此前看过他的晚期作品《尼采反瓦格纳》,如今找他的处女作《悲剧的诞生》看,只是觉得要了解一个人的观点单凭一部作品或者评论家的片言只字,是有失公允的。而他作品里洋溢的某种激情大概是吸引我不惜忍受晦涩而阅读下去的原因吧。

  关于译本,此前是不知道译林的质量屡受诟病,选择这个版本很大原因只是欣赏装帧的清爽。正式阅读中,像许多读者那样备受串串长句和明显文理不通的表达折磨,不过倘若这是尊重原著的表现,我还是可以体谅的,毕竟本人不精通德文和相信哲学家的思维跳跃性会超出译者的水平。好了,以下的一些总结,纯粹是个人的理解,很有可能大失偏颇,只是便于我个人记忆别无它意。

  《悲剧的诞生》贯穿全书的是对日神式思维和酒神式思维的思辨。要理解这部著作,核心就是明白尼采对这两种思维的阐述和偏向。日神、酒神,是尼采借用古希腊人的神祗所寓指的观念。尼采大概认为古希腊悲剧是酒神倾向的典型表现,一种从“自我”中解脱出来、让任何个人意志和个人欲望保持沉默的艺术,这种艺术能使人在毁灭中遗失个体的概念,在集体的狂酔渲染中高呼“我们相信永恒的生命”。

  这种悲剧的魅力源于对生命的忠诚,对原始欲望和恐惧最真切的体悟和承认,悲剧里弥漫的酒神思维让人敢于直视痛苦,并在痛苦中获得快慰。酒神思维是奔放的,狂野的,是一种英雄式的悲壮,如同为人类取火不惜受秃鹰撕啄之苦的普罗米修斯,又如同解开斯芬克斯谜语却难逃弑父娶母命运的俄浦狄斯,他们的个体毁灭的悲剧成就了一种超越个体的壮美。在我看来,尼采早期十分推崇的这种酒神式思维,深深影响了他后来的整个哲学观,他反基督束缚反理性主义甚至反知识体系,提倡的是肯定人生、肯定生命,而酒神思维里体现的那种人类深层潜藏并将涌动爆发的激情、欲望、狂放、恐惧、抗争,无一不在他意识中幻化为生命的本质,尼采说“过度显示为真理,矛盾——生于痛苦的极乐,从自然的心底里诉说自我”。

  因此,日神作为伦理之神,其要求的那种提倡适度和个体界限,并将自高自大和过度视作“怀有敌意的恶魔”的日神式思维,在尼采眼里,成为不折不扣的批驳对象。而诠释日神式思维最好的蓝本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他的哲学追求冷静思索和逻辑辩证,崇尚一切科学的.概念和知识,其审美的最高法则是“万物欲成其美,必合情理”。

  以他思想为代表,尼采总结为人类的理性乐观主义。而苏格拉底宣称“美德即知识;无知才有罪恶;有德者常乐”,则被尼采认为是扼杀悲剧的乐观主义三大基本形式,因为“美德和知识之间、信仰和道德之间,必然有一种必然的、可见的联结”,而悲剧在这种联结中被简化和公式化了。循着尼采的思路,我理解为,日神式思维将人类“打扮”得异常elegant,籍由外化的繁文缛节使人丢弃内在的宣泄,从而接近个体的“伊甸园”。日神式思维强调个体,个体是日神关怀的对象,因此日神倾向美化而非毁灭,是一种乐观主义。

  然而尼采觉得,这种苏格拉底式的乐观主义是脆弱的。试图通过因果律来探寻万物最内在的本质,注定是一种妄想。我不敢简单地将尼采的这种观点视作不可知论,但明显的是,尼采对知识是不推崇的,对僵死的、机械的一切教条抱有深刻的怀疑,他不认为这些能于痛苦中拯救人类。

  尼采眼中的悲剧文化恰恰相反,"悲剧文化的重要标志是,智慧被移到知识的位置上,成为最高目标,它不受知识诱惑误导的欺骗,目光一动不动地盯着世界的总体形象,试图在这总体形象中,以爱的同情感把永恒的痛苦理解为自己的痛苦"。所以当时的尼采,毫不犹豫地视叔本华和康德为英雄,是挑战“隐藏在逻辑本质中的乐观主义”的屠龙者,他狂热地高呼“让我们想象一下这些屠龙者的果敢步伐,他们以高傲的鲁莽,对于所有乐观主义的懦弱教条不屑一顾,以便完全彻底‘坚定的生活’!”

  带着酒神思维的尼采,在悲剧中发掘出属于他的极乐世界,同时也是他的艺术观。谈尼采,恐怕不能离开艺术这个词。尼采一心想通过艺术来拯救人类,他很早就声称“只有作为审美现象,世界的生存才是有充分理由的”。尼采描述的悲剧中的歌者,既是演出的成员,更是演出的唯一真正的“观众”,他将此归纳为戏剧的原始现象:看见自己在自己面前变形,现在举手投足好像真的进入了一个身体,进入了另一个人物。

  这种膨胀着生命力的演出,无疑给尼采看到希望,他自己早已陶醉在这种“酒神的兴奋”中,他在悲剧里寻找到那近乎迷幻的极乐,他的审美观忽然变得简单至极,他写道:一个人只要有能力不断观看一场生动的游戏,不断在一群幽灵的包围中生活,那他就是诗人;

  一个人只要感觉到改变自我,有要到别人身体和灵魂中去向外说话的欲望,他就是戏剧家。因此,欧里庇得斯的“非酒神意向”式的悲剧,是无法获得尼采的认同的,这个被视为苏格拉底同盟的人将悲剧效果更换成日神式的戏剧化史诗。尼采说“真正的艺术家必然会有的一个特征,他对必然的套路几乎藏而不露,让它作为偶然事件出现”,所以他觉得欧里庇得斯戏剧中的那种一开始就在主人公自述里就昭示了全剧安排的做法是十分愚蠢的,那种在戏剧中一遇到危难就有“天神解围”的大团圆结局是多么可笑,他不可以接受这种对悲剧的谋杀,他甚至不承认这是艺术。

  在尼采的艺术世界里,音乐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尼采在书中对音乐的推崇比任何一种艺术形式来得强烈。尼采认为,音乐是有别于一切具象的东西及一切概念,尽管概念是直观抽象得来的形式,但尼采依然认为那是“事物上剥下来的外壳”,是外在的、表面的。而音乐,是“最内在、先于一切形态的内核或万物的核心”。

  这可以解释尼采为何不喜欢后来的歌剧,因为歌剧中言说胜于音乐,从而没有了哀歌式的痛苦,而有苏格拉底式的美好田园诗倾向,所以“歌剧是理论之人的产物,不是艺术家的产物”。在尼采的哲学中,音乐是生命的直接理念。

  其实尼采的哲学及尼采的观点,我有赞成的部分也有很多不赞成的部分。但不能否认的是我在他的书中获得了思考。现实生活中,我可能被一些人认为不乐观,但我依然无法清晰界定什么叫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正如我认为自己倾向日神思维的同时,也向往酒神思维。对于《悲剧的诞生》中关于日神主义和酒神主义揉合的讨论,我是看不懂,也意会不了,所以也不在本文中阐述。但我想,彻底的乐观和彻底的悲观也并不存在,现实中虽然以日神思维作为主旋律,但两种思维其实也是互相影响的。

  我很欣赏尼采对生命的推崇,对解开束缚的那种狂野的冲动,甚至“自我”于尼采也是狭隘的表现,他宁愿众人都选择在毁灭中接近自然,接近本质。我觉得这些思想,对于我们这些在都市中过着营营役役生活的人尤其可贵,试问,在精致中漠视,倒不如在粗鄙中狂欢吧?当然,尼采忽略了人乃至生命其实都是复杂的,日神思维对协调人类群体活动至关重要,毕竟,向往太阳,没必要就要奔向太阳吧。所以,中国的中庸论永远都有市场。

  但是,尼采终归是疯了,对于他这也许是个恰如其分的结局,如同那有着大爱之情为人类采火的普罗米修斯。他也许会喜欢这个对他的比喻吧。

  其实,疯子的世界是不是就一定悲惨呢?只是我们无法理解而已。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星期六我在家里读了一篇文章《母亲的米袋》,读完我被浓浓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体会到生活的艰辛和幸福的来之不易。

  《母亲的米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母亲为了供儿子上学,不幸得了风湿病。孝顺的儿子为了帮助母亲,却被母亲打进了学校。母亲每个月要交30斤的米给学校,食堂师傅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都收了米。第三个月却不要她的米,母亲哭着跪下了,说这是她讨饭讨来的。师傅要把她的家庭情况汇报给校长。母亲为了保护儿子年幼的自尊心,无论如何也不愿师傅告诉校长。不过校长知道后,让她的儿子以特困生的名义免去了高中的所有费用,后来儿子考上了清华大学,知道这件事情体会到母亲的隐忍,难过的嚎啕大哭。

  人们都说母亲是世界最伟大的,它能融化冰川,能让枯树发芽,让心里温暖。这都是母亲的'付出,可是我们做子女的又为他们做过什么事?我们常常叛逆,和他们唱反调,嫌她们做饭不好吃,穿衣服没品位,没有别人的妈妈漂亮。多么的惭愧啊!

  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要好好的反省自己,在母亲爱我的同时多去关心她喜欢的,她爱吃的,她想要的幸福是什么。要学会听她的话,在她累的时候为她捶捶背,饿的时候给她做点好吃的,冷的时候记得给她添件衣服,我们都知道母亲要的并不多,仅仅是我们力所能及的小事而已。

  《母亲的米袋》这个故事你值得看,有空去看看吧,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少女的魂灵静静地站在客厅里,注视着她的家人在啜饮着香槟,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尽管已是在那么漫长的九年以后,直到这一天,阳光才终于重新洒向了她的家人,他们,终于象她期望的那样,完全走出了她惨死的阴影,重新团聚在一起,一种平静的幸福轻笼在她的心头,她退了出去,了无声息。

  她是苏茜·沙蒙,一个生活在上世纪美国七十年代的单纯可爱的少女,只因为偶尔的轻信,她被邻居,一个名叫哈维的变态连环杀手诱至地下室,尸体被肢解,只有一截臂肘被一只小狗发现。

  沙蒙一家得知此讯后,立即就崩溃了。

  父亲杰克通过直觉,判断那个怪里怪气的邻居哈维有重大嫌疑,可屡次向警方提供线索,又屡次被警方拒绝,后因捉拿嫌犯被误伤致残。母亲艾比盖尔本就对平淡的生活感到失落,收到爱女的死讯后,再也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面对自己的生活,竟然转而与探长苟且,借此来逃避巨大的伤痛与压力,最后索性一走了之。

  妹妹琳茜在巨大的打击面前一夜成人,她努力将创伤深埋心底,以自己的坚强为父亲为兄弟疗伤,为了找出背后的真凶,她不顾生命之虞,潜入凶犯的家中寻找证据,差一点被凶犯抓祝

  而苏茜的外婆在女儿离家之后,毅然来到这个已经破碎的家,以她的乐观,她的风趣,她的经验,挑起了母亲与外婆的双重责任,在她的指导下,四岁的巴克利得以健康成长,琳茜也平安地度过她的青春期,最后找到了她的幸福。

  漫长的时间,磨平了不堪回首的.记忆,冲淡了绯红的血腥味,苏茜原先的同学先后从大学毕业,家人也似乎渐渐忘记了这块缺失的骨头,直到有一天,弟弟取出苏茜的旧衣物想挪作他用,父亲杰克一见顿时暴怒不已,诱发了严重的心脏病,母亲艾比盖尔闻讯后匆匆赶回,一家人坦诚相见,终于达成和解,而可爱的琳茜,也为大家带来了她的婚讯,幸福的幼苗重新在他们的心底滋生。

  爱,最终越跨了死亡,走过天堂重返人间,苏茜·沙蒙以生命的代价,换来了神奇的生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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