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云雀的心愿》是本单元的最后一篇课文。同为环保主题,本篇在内容和结构上相对于前面两篇,较为简单,明晰。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云雀妈妈带小云雀到外面去看看。他们飞到一片沙漠的上空。一阵狂风刮过地上的黄沙漫天飞舞。他们又飞到一片茂密的森林,由于人们乱砍滥伐,树木越来越少。土地失去了森林的保护,就慢慢地变成了贫瘠的沙漠。他们飞呀飞,飞飞到一条大河的上空,只见水位很高,浑黄的河水像脱缰的野马,咆哮着向下游冲去。几处河堤被冲垮了。一些村庄被洪水淹没。小云雀看到了这些景象,不由得挨近了妈妈。可想而知,当时的小云雀是多么的害怕。读到这儿,我的`心也是多么凄凉。
生态的发展尤其重要,如世界上的大量砍伐造成水土流失,(.)空气污染,人和动物无法生存,气温上升,废气排放。大量捕杀野生动物……
我们要知道地球只有一个,要是地球永远年轻漂亮,我们人类就必须对地球进行修装打扮,首先要树立爱护大自然的观念,在荒山荒地上栽树、种草,改造环境;治理河流、退田,还湖,还林,节约用水,处理污水,让山变得更青,让空气变得更新鲜,让动物和人们融为一家,和睦相处。
地球的美丽,是我们人类的幸福,我们要做一个生态环境的保护使者,云雀的心愿就代表真我的心愿!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今天,我和妈妈去了教育书店,买来一本书,名叫《绿野仙踪》。
买回家后,我看了几天,把书给看完了,我看完后,实在有一些内心的感叹,便重头到尾,把这本故事书的内容想了一遍。想了一遍后,我想:奥芝原来是个骗子!原来,奥芝也是从人类世界里来的,住在离堪萨斯不远的地方,而从人类世界里来的多萝西以为奥芝是神奇的魔术师,能帮她回到人类世界,可没有想到结果是这样子的.,奥芝希望多罗西原谅他,而多萝西虽然很伤心,但她知道,奥芝如果能回人类世界,那自己也可以回去,所以多罗西原谅了奥芝 ,并答应帮奥芝保守这个秘密。可是,事情发生了变化——有一次,奥芝说自己是乘热气球来的,因此,多罗西和奥芝包括多罗西的朋友们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缝了一个大气球,就到起飞时,多罗西的小狗拖拖不知跑哪里去了,多萝西找到托托就差一步要登上气球时,气球飞了,整个翡翠城因此就交到了多罗西的朋友稻草人手里管治。多萝西听说南方女巫——甘林达可以送自己回家时,他就迫不及待的带上朋友去找南方好女巫,找到她以后,多萝西才知道原来自己脚上的银鞋子可以帮助她自己回家,她就立刻照甘林达的去做,果然回到了家,而心地善良的甘达林又圆了多萝西的朋友的所有梦想。
我为多萝西能重新回到堪萨斯而高兴,同时也为多萝西离开自己的朋友而伤心,同学们,你们认为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在一些报章中,季羡林经常有一顶国学大师的帽子,当然是这顶帽子并不是季老先生自己戴上的,相反他对这顶帽子讨厌至极。20xx年,他在《病榻杂记》之《在病中》里非常坚定地说,对于别人给他戴上的国之珍宝、学界泰斗、国学大师坚辞不受。对于许多学人来说其中任何一顶桂冠都会使之欣喜若狂。于此,我们也可以切实看到季老先生的自知和谦虚。这种谦虚自知的态度令人高山仰止。
季老先生教了一辈子的书,读了一辈子的书,写了一辈子的书。一辈子嗜书如命,藏书成癖,七八十年之积累,积书数万册,是他当时所在的北京大学当之无愧藏书状元。
1999年,他写了一篇短文《丢书之痛》,十几年后,让我看到并拜读了,看完之后,我深表理解,甚为同情。正如季老先生自己说的,对于像他这样一个老书呆子,坐拥书城,“虽南面王不易矣”的人,丢书之痛可想而知,其痛不会亚于一个产妇失去襁褓中的婴儿。这就不难理解那么宽厚的一个长者,竟要大声疾呼那些同样嗜书如命的人,赶快以他为鉴,在书房的门口高悬一块木牌:闲人免进。
理解归理解,同情归同情,对于季老先生的呼吁,我宁作一时的气话来看待,大可不必当真。
于我自己而论,也有一个小小的书房,藏书虽没几万,大几千总归是有的。一部分是大学时期购买的,一部分是传道授业的时候单位配备的,一部分则是多年来自己购置的。在我看来,每本书都是一个活着的生灵,因为它们都有自己的思想。同时,它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起码在不断锻造着我的生命。虽然我还没有季老先生那种“虽南面王而不易”的定力,但对于书的爱,对于丢书的痛却是感同身受的。
在我的书房中,季先生的作品也赫然在列,尤其是他的散文和随笔,这不前几日又新添置了一本他的《读书与做人》,《丢书之痛》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和季先生所不同的是,对于我的书房,一贯坚持开放的态度,随时准备迎候参观的人们。对于那些想要借书读的人,同样一贯坚持开放的态度。你想宣借,我便唱诺。在我看来,借书外出本身就是一件善举,特别对于那些想读书,爱读书,而又没有能力买书或坚信买书不如借书道理的人来说,进而他(她)们通过我提供的书,增添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提高了修养,这难道不是一件鲜有可比的善事吗?在我的心中,这是要胜过造七级浮屠的。当然,达到图书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也是想法之一。
如果要问我,借出去的书怕不怕一去不复返?怕,当然怕。这就是我为什么搞个备忘录的理由。由之,倒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一件小事。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某人从我这借走一本《ⅹⅹⅹⅹ绝学》,两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想写点东西,需要重新翻阅一下,好一字一差的引用出处。遍搜家办各处不得,忽然想起似乎某人曾经借阅,找出备忘录一看,果不其然。在见得某君之时便向其索要,谁知某君言词确确,一口予以否定。我让其再想想,他仍坚称纯属子乌虚有。当时我就没有忍住,直说如他一般根本不具借书的资格,最后我扔下一句坚涩生冷的话:下不为例。
不知后来他是否想起的确发生过的那件事实。但过了几天,他给那本书送过来了。当我接到那本书的时候,甚是欣慰,好像失散的多日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的怀抱,脑海里当时便想到了闻一多的《七子之歌》中的香港和澳门。照例的寒喧客气不好意思之后,等送走他随手翻看的.时候,此书非彼书也!立时心里像有几个小兔,也像打翻了无数五味瓶。原本我说得话也太重了,他没找到,却又重新买了一本,这便是自己说话不留余地的过失了。此外,原本孩子回家的感觉也荡然无存—孩子虽然来了,却不是自己生养的那个!
我看书有个毛病,手边没笔几乎不会看书。有笔一是方便标注生字生词,记下解释;二是可以标出自认书中重要的部分;三是随时可以把自己的读书心得写在书的留白处,记下自己的认知和心理路程。但一本新从书店走来的书和我原本读过多次、圈点多次的书到底意义不同,亲切感几乎无影无踪了。又过了你个月,他又把原来的那本书给我带来了,我心里如获至宝,口上却说着何必这么认真这么客气的话。
这件事过后,我的书房仍然呼朋唤友,凡有借书愿望者照旧随口应诺。只是多了嘱咐千万别忘了物归原主,并会当着朋友的面将之记在我的备忘录中,还会顺便幽上一默,说句画押就没甚必要了吧的话。临了,我还会特意交待,对书要善待,但读书心得随手可以写在书上,越多越不嫌多。对于一般人爱书的人来说,特别讨厌别人在自己的书上乱画一通。但我不是这样,一是我的书愿意让人分享,二是希望通过别人的读书心得了解他(她)的心智,从他或她的心智中汲取营养。
到目前为止,我还有一些书在其它爱读书的人们手里,有的已经很是有些时日了。可见他或她们书读得认真仔细,但不知是不是遵我所嘱,把自己的心得合盘托出地记写在了书上,不吝赐教于我。同时这里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如果读完了,及时让其物归原主也是应当的,以免鄙人用时催要因说话不周伤了文人的和气,这也可以算作一种广而告之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前些天,在校学习了鲁迅的《拿来主义》有几点感受,想发表一下。
第一次读完这篇文章,其实感觉鲁迅说得有些过了,但是,重读一遍,又感觉到,文化的取舍真的没有这么简单,一味地守旧或一味的接受,都会给民族带来灾难与痛苦。我过去一直强调,要保留自己国家的文化,坚定不移地不被西洋人所同化,那也得加上一层“拿来主义”的思想。我读完鲁迅的这篇文章后,更加坚定地认为:在革除自身不良的腐败文化的同时,也要有新的先进文化来替代,莫成为把自己的“鱼翅”送给外国人,而把“烟枪”“烟斗”往自己家搬的情况再次重现。我们国家有些有识青年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迫于言论自由与高压政治,也没有过多说些什么,这里我也不便对这个问题展开言论,也没有资格;而更多的人,则是被一些“御用文人”所写的文章而蒙蔽头脑。鲁迅曾经说过:“我的作品,不论早期或晚期,一律都在封禁的行列。”我想,现在有很多人也深有体会吧。
既然一个国家的文化要革新,那么“革”的那一部分要“命”出来,而创造性的思想也越发重要,这又不得不讲到教育,当然,中国的教育现状人皆见之,病态的制度和无效的改革也有目共睹,这无法改变,能改变的只有学生,想象一下,一个国家的学生可以当商品一样卖来卖去的,这有多么恐怖,并且改变学生的,是这样的一种制度而已,这已是公开的秘密了,我不举例说明了。前面说到创造性,那么真正负责国家大业的创造性的`研究生等科研人员中,有大半是为了求得高薪职位,而并不是想真正研究科学;然而那些真正想研究科学的人,承担国家文化接替的人,却拼命在过四六级英语,而无心去研究科学,如此这搬,革去的文化又怎么来用优良的新文化来替代呢?
《拿来主义》写得精彩,对文化取舍的建议也值得我们参考,而又有多少人会想到一个世纪后的国家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这个寒假,我读了绝境狼王系列中的《孤独的小狼》,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让咱们一起去看看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福狼的小狼,而这只小狼一出生,他的前爪上就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于众不同的标志使这只小狼从一出生便被成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只小狼被“欧贝”叼走,叼到了冰川边,如果它能活下来,就可以以成为狼群中的啃骨族,重新回到狼族。在冰川融化时,这只小狼被一只寻死的熊救起,这只熊给小狼取了一个有意义的名字——福狼,福的意思是礼物,狼既含有河浪的意思,又含有狼的意思。福狼被熊妈妈带回了洞穴,并精心照顾着福狼,让福狼享受着母爱,教福狼捕鱼捕猎和一些生活常理知识。
俗话说的好:“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总会为你打开一扇门,”福狼聪明、伶俐,好学肯干,既学会了熊的一些习性,也不忘狼的本质。福狼和熊妈妈就这么快乐地度过了春季、夏季、秋季,冬季是熊冬眠的季节,熊妈妈本可以像往年一样躲在坚固的洞里平安度过,但因为心中记挂着福狼,在冬眠一段时间后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身边的福狼不见踪影,便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一场暴风雪中,结果不幸发生了,熊妈妈在暴风雪引起的地震中失去了性命。可怜的福狼不知道世界上最疼爱他的妈妈已经永远离开了他,为了寻找妈妈,他四处流浪,走遍极地。终于有一天找到了熊妈妈“雷霆之心”的尸骨,伤心至极的福狼跪地对天狼嚎,一遍遍唱着送别去,独特的歌声吸引了铁匠猫头鹰格温妮丝,格温妮丝与福狼有着相同的遭遇。温柔的`格温妮丝为福狼解开了身份谜底,并动员福狼回到狼族,过正常的群体生活。
在人生的道路上,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但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识,有时候,不同的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把你看过的书本、电影、电视、课文,看后,你对所看内容的感受、想法写下来;把所受的启发、所受的教育写下来。
小学生小狐狸的书桌读后感一: 这本书很有趣,我很喜欢,一口气就看完了。
书中主要讲了小狐狸被看林人捉走,他的女儿很喜欢它,教它写字说话,可家里的两只大狗总欺负它,小狐狸便逃进了大森林。它每天都到一户看林人家外面听故事,听一个故事就按着做一个,就这样学会了很多本领。最后凭着自己的本事当上了看林人。
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说得是小狐狸听到看林人打电话定购货物的故事,它也学着打电话去定购火腿,当然没付钱啦。当它第二次打电话时被发现了,但它不仅没被捉住,还留了封信告诉腊肠商周六要去他店里面拿一根火腿,腊肠商叫了全村的人在那一天做好准备捉小狐狸。可小狐狸太聪明了,它事先勘察好地形,星期六时它先到店里露了下头,然后把大家引出来,但它咬住了吊狐狸的栏杆,装成了一副狐狸皮骗过了大家,最后大摇大摆的回到香肠店拿走了最大的一根火腿,并在黑板上留了言。读到这,我无比佩服小狐狸的机智。
当然光凭这点机智还是当不上看林人的,小狐狸心地还很善良,它不仅把捡到的腊肠商的钱包原封不动还给他,还收留了原来欺负它的两只狗,真是个又聪明又可爱的小狐狸。我不说了,还是你们自己去看吧,真是好玩的不得了。
小学生小狐狸的书桌读后感二: 老虎越来越老了,跑步的速度连小山羊都追不上了,力气也没年轻是那样强壮,身体也瘦了一圈。老虎想:要不用力气也能抓住小动物的话,那就太好了。于是,老胡想了个办法。老虎自己假装生病了,躺在洞中不出来。老虎还向森林里的小动物们下了一道命令,要求大家一个一个轮流去看它。
聪明的小狐狸第一天,小白兔去看老虎。小白兔蹦蹦跳跳的跳进老虎洞,刚进老虎洞,小白兔觉得害怕极了。洞角的一边是很多雪白的白骨,洞壁上,有着许多蜘蛛网。小白兔觉得这好像迎接去地狱的通道。就在这时,一直都在洞角的老虎一下子扑上前来,把还没反应过来的小白兔给吃的一干二净,一点儿肉和血也不剩。小白兔就没有回来。
第二天,小山羊去看老虎。小山羊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进黑沉沉的`老虎洞。小山羊奔进老虎洞,有礼貌的说:有人吗?过了好久都没有回应,小山羊觉得没人就掉头想走。可是,小山羊准备起跑时,躲在床下的老虎爬了出来,扑到小山羊的背上,咬住小山羊的背。可小山羊并不想被老虎吃了,就到处乱跑,想把老虎从背上摔下来。可老虎就不放口,过了一会儿,小山羊的力气没了。老虎放了口,又咬在小山羊的脖子上,让小山羊断了气。小山羊也没有再回来。
第三天,小花鹿去看老虎。小花鹿一边唱歌一边走向老虎洞,可她不知道接下来,他自己就会被死神给带走了。小花鹿进了老虎洞,躺在一边的老虎见是一个女的,就毫不犹豫的扑了上去,咬住小花鹿的脖子,让小花鹿也断了气。小花鹿也没有回来。
第四天,小狐狸去看老虎。小狐狸像老虎洞走去。到了老虎洞外,小狐狸往地上一看,发现地上全是进去的脚印,而没有一个出来的脚印。于是,小狐狸就坐在老虎洞外休息,过了半个小时,老虎见小狐狸还没进来,就问小狐狸:狐狸,你都在洞外做了半个小时了,为什么就不进来了?你看,地面上,都是走进老虎洞的脚印,就没有一个走出来的脚印。所以我一旦进了老虎洞是不是也出不来了呢!说完,小狐狸就走回了森林。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同学借给我一本《保姆狗的阴谋》,是杨红樱写的,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这本了。
这本书很伤感,写的内容是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的腊肠狗,腊肠狗的'名字叫老头儿,它是牧羊犬的保姆狗,牧羊犬叫帅子,人见人爱,高大彪悍,很单纯,得到了很多爱,也招来了很多嫉妒,总是危机四伏,帅子很爱老头儿,老头儿很嫉妒帅子,它认为是帅子夺走了它一切的爱。它要报复帅子,它也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一天,老头儿带帅子来到了翠湖公园,老头儿要教帅子调梅花桩。老头儿跳得很快,帅子也很快,一不小心帅子四足蹬空,掉进了锦鲤池子,帅子被成千上万条锦鲤压到底了,地包天大叫,帅子游乐上来,可怜巴巴地寻找老头儿,老头儿这一个计划又失败了。老头儿并不罢休,又让帅子误吃了老鼠药,幸好被笑猫发现,识破诡计,并把帅子带到了宠物医院。救了帅子。接连二三的计划全部被笑猫和地包天识破了。
最后,老头儿又精心策划了一个疯狂的计划,那就是让帅子出车祸,不幸的是老头儿被撞成了重伤,哎,好狗有好报,恶狗有恶报。我从这本书里看出了老头儿也是非常爱帅子,我们做人要宽容。不要心胸狭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午后,风起,平静的湖面掀起一丝丝涟漪。轻轻地合上书,闭上眼,一本《呐喊》就此完结,但那荡气回肠之感却依旧萦绕在心间,久久不能平静……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阿Q,又一个鲁迅先生所塑造的经典人物在脑中浮现。《阿Q正传》,阿Q这个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在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在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未庄里,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而不得不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自我安慰。精神胜利法是一种麻醉剂,是它使得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现实处境,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悲惨命运,虽然受尽欺凌,却并无真正的不平。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这或许就是我们所替他悲哀的罢……
随着阿Q带着他的故事远去,一个事物在我脑海中缓缓浮现——血馒头。《药》,这部作品中,人们对革命者流血牺牲不理解也就罢了,可他们竟用革命者的鲜血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就是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啊,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但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
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呵,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或许,我们该感谢。感谢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清醒、有着强烈的爱国救国思想和民族责任感的人!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中国经过漫长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多少革命先辈努力的结果啊!而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走向明天!
湖中的涟漪已渐渐平息,心中的呐喊却仍在继续!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是龙台应、蒋勋等人以忆旧文字为题的一部散文集。“在书中你能够找到深藏于心灵襞褶深处的震撼,还能找到久违的温暖于心的梦想。因为这本书追念随风逝去的岁月,感怀永远不再来的青春,伤怀无法抹平的苦难,要坚持前往,对生活满怀希望”这句文章中的话将内容概括了一下,将我们引入了这本书。
记忆并不总是甜蜜的,它是五味杂陈的,苦的,涩的,酸的,辣的,有很多种味道,可是,就因为他是复杂的,多变的,才格外令人着迷,留恋。
这本书里讲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坚持追逐,作勇敢自己。第二部分——纯挚情感,莫名的感动。第三部分——心在流浪,不在意处何方。第四部分——感慨今天,想到曾经。第五部分——趁现在,活出自己。第六部分——回忆曾经,不留遗憾。这六大部分统统都写了作者们回忆往事时涌露出的莫名情感。
这本书引我走进了作者们的心扉,感受到他们的酸甜苦辣。其中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现在是最好的状态》,文章的末尾写出了人生的真谛:“人生永远不会有完美的结果!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美好和挣扎。人生不会等我们准备好,想快乐要扑上去。活着的甜美,不在于享受完美,而在于享受挣扎。过去,带着虚幻的美好。未来,可能不会发生。只有挣扎的现在,才是最好的状态。回首往事,历历在目,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回忆不是为了重温过去,而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现在”。这句话在我读过这本书后,理解更深了。把握今朝,奋发有为,当成为我们青年学子的重任。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语文试卷上有一道附加题:你最欣赏班里的哪位同学,请说出理由。除女儿之外,全班同学竟然都写上了女儿的名字。理由很多:热心助人,守信用,不爱生气,好相处等等,写得最多的是,乐观幽默。班主任还说,很多同学建议,由她来担任班长。他感叹道:你这个女儿,虽说成绩一般,可为人实在很优秀啊。
我开玩笑地对女儿说,你快要成为英雄了。正在织围巾的女儿,歪着头想了想,认真地告诉我说,老师曾讲过一句格言:当英雄路过的时候,总要有人坐在路边鼓掌。她轻轻地说:“妈妈,我不想成为英雄,我想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
我猛地一震,默默地打量着她。她安静地织着绒线,淡粉的线在竹针上缠缠绕绕,仿佛一寸一寸的光阴在她手里吐出星星点点的花蕾。我心里,竟是蓦地一暖。
那一刻,我忽然被这个不想成为英雄的女孩打动了。这世间有多少人,年少时渴望成为英雄,最终却成了烟火红尘里的平凡人。如果健康,如果快乐,如果没有违背自己的心意,我们的孩子,又何妨做一个善良的普通人。
长大成人后,她一定会成为贤淑的妻子,温柔的母亲,甚至,热心的同事,和善的邻居。在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她都能安然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作为父母,还想为孩子祈求怎样更好的未来呢?
不知道你们是否还记得自己从入学时就被追求第一,追求名列前茅的话语催促着,现在想来成绩固然重要但是先要做一个身心健康,有平和心态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学校可以教会你一些东西可是当你离开学校面对生活的时候,你会觉得你需要的是生活的经验,很多东西都是在自己摸索中懂得的,是你在学校里一辈子都学不到的,很多家长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别的什么苦,什么活都愿意自己干,家长认为应该把时间留着给孩子学习,可当自己的孩子步入大学的时候,有的不会洗衣服,有的连普通的家务活都不会做,这时候或许家长该觉得可悲吧。其实做点日常家务并不会真正影响到孩子的.学习,这样能够教会孩子在家里也要承担属于自己那个年龄的责任。正如文章最后说的长大成人后,她一定会成为贤淑的妻子,温柔的母亲,甚至,热心的同事,和善的邻居。在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她都能安然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作为父母,还想为孩子祈求怎样更好的未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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